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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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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3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同意公司对已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62.75万股进行注销。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已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62.75万股进行注销。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专业意见认为:本次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12 月 21 日

证券代码:002261 证券简称:拓维信息 公告编号:2023-071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拓维信息”)于2023年12月 20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5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2年6月7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3、2022年6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相关内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3年12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8名原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1.90万股将予以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92人调整为84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8人调整为7人。

2、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及其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合同到期、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不存在个人责任或文化价值观问题的情形时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其他情形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确定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

因此,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94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按日计息)。

3、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总金额为回购数量(51.90万股)×回购价格,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本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53,855,174股减少至1,253,336,174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同意公司对已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1.9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已离职等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1.9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专业意见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12 月21 日

证券代码:002261 证券简称:拓维信息 公告编号:2023-072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内容,公司将于 2024 年 1 月 5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2023年12月20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a.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01月0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b.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01月05日 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工作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西路298号拓维信息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第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将全部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及代理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须有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时须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登记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01月04日(星期四)9:00-12:00,14:00-16:00

3、登记地点: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委托授权书中须明确载明对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赞成或反对意向,未明确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霓虹、李梦诗 电话/传真:0731-88668270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方法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12月 21 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2261”,投票简称为“拓维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01月0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01月05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说明: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都不打或多打“√”视为弃权)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4年___月___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