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3-093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东安动力新基地304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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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经参会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李学军先生主持,会议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陈笠宝董事、靳松董事、王国强董事、张纯信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张跃华监事、栾健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公司2名高管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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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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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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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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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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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黑龙江民情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德钧、刘景忠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