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3-072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12月17日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田玉波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青环保”)提供担保额度提升至6,000万元,为子公司河北合众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建材”)提供的担保额度不变,仍为4,000万元,本次清青环保调整后的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新的年度担保额度之日止且最长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为合众建材提供的担保额度授权期限延长至与上述清青环保担保额度授权期限相同,前述期限为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担保相关法律文件的授权时限,担保期限以各具体担保协议的约定为准。授权期限内,公司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运营需求和融资情况提供担保,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章程》变更及备案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度和制定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及《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3.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韩建河山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韩建河山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韩建河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韩建河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韩建河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独立董事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韩建河山独立董事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韩建河山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韩建河山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韩建河山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审议通过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韩建河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议案1、2、3.01、3.02、3.07、3.10、3.11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现董事会作为召集人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要股东大会批准的相关议案。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将以公司董事会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韩建河山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3-074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青环保”)、河北合众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建材”),均为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拟为清青环保提供 不超过6,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清青环保、合众建材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均为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清青环保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支持子公司发展,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清青环保提供额度为3,000万元,为合众建材提供额度为4,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鉴于清青环保资产负债率上升至70%以上且其融资需求的增加,基于此公司拟对已审议通过的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进行调整增加,拟为子公司清青环保提供担保额度提升至6,000万元,本次清青环保调整后的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新的年度担保额度之日止且最长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为子公司合众建材提供的担保额度不变,仍为4,000万元,为合众建材提供的担保额度授权期限延长至与上述清青环保担保额度授权期限相同,前述期限为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担保相关法律文件的授权时限,担保期限以各具体担保协议的约定为准。授权期限内,公司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运营需求和融资情况提供担保,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二)新增担保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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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注册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海阳路558号
法定代表人:李怀臣
注册资本:1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1年1月5日
经营范围:环保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销售及技术服务;废水治理的设计及施工、大气污染及噪声治理的设计及施工、防腐保温工程;金属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清青环保100%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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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河北合众建材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龙河经济开发区富饶道152号
法定代表人:邱汉
注册资本:55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0年02月02日
经营范围:混凝土外加剂制造、销售、技术咨询服务;建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合众建材100%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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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在实际发生时尚需银行等融资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在后续担保行为实际发生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另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调整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清青环保资产负债率虽高于70%,但资信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担保金额为0元;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清青环保申请的银行授信提供的反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68%。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的议案》。公司本次调整担保预计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额度调整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且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的议案》。公司为支持子公司发展,为其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系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且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关于担保额度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3-075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度和制定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公司部分制度进行修订,同时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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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章程》变更及备案的相关事宜。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修订、制定制度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及《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具体修订、制定制度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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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审议的制度中,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制度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3-073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12月17日送达,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威主持。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青环保”)提供担保额度提升至6,000万元,为子公司河北合众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建材”)提供的担保额度不变,仍为4,000万元,本次清青环保调整后的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新的年度担保额度之日止且最长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为合众建材提供的担保额度授权期限延长至与上述清青环保担保额度授权期限相同,前述期限为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担保相关法律文件的授权时限,担保期限以各具体担保协议的约定为准。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支持子公司发展,为其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系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且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3-076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月10日 10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卓秀路北街智汇雅苑6号院6号楼8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10日
至2024年1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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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3.01、3.0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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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请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于2024年1月8日前(上午 9:00--11:00,下午14:00--16:00),将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 hjhszqb@bjhs.cn办理登记手续,会议当天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参加会议。
相关材料: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持股清单办理与会手续。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部门:证券投融部
2、会议联系人员:陈阳
3、联系电话: 010-56278008
4、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等各项会议相关费用自理,公司不为出席会议的股东提供纪念品。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