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2023-056号
H股股票代码: 01336 H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在北京市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现场出席董事11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杨玉成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和现场表决,形成如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2023年公司反洗钱工作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新华资产(香港)〈2024年度投资委托管理协议〉和〈2024年度保险资金运用投资指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执行董事张泓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助理、执行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李文峰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执行委员会委员,其任职资格尚需监管机构核准。李文峰先生的简历见附件1。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裁助理薪酬标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网公告附件
附件1: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聘总裁助理、执行委员会委员简历
附件2: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1: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聘总裁助理、执行委员会委员简历
李文峰先生,198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
李文峰先生现兼任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从2019年2月至2023年12月,李文峰先生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机构管理部/保险机构管理部高级副经理、直管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股权管理二部机构三处处长、高级经理等职,期间挂职中关村科技园区朝阳园管委会(朝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副主任。2009年9月至2019年2月,李先生曾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办公室/内审部经理、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高级副经理。李先生曾就职于审计署济南特派办、审计署信息邮政审计局。李先生于2008年6月取得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具有审计师资格。
附件2: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根据《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独立董事应就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薪酬激励措施发表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助理、执行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独立董事应就聘任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助理、执行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公司总裁助理薪酬标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独立董事应就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薪酬激励措施发表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公司总裁助理薪酬标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马耀添、赖观荣、徐徐、郭永清
2023年12月22日
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2023-057号
H股股票代码: 01336 H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已披露了本公司时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部分薪酬情况,现将上述人士(其中未于下表列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最终全部薪酬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单位:万元
■
已离任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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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2023年8月22日,李全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本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投资委员会委员、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及其他一切职务。
2.2023年1月29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安排调整的议案》。于志刚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副总裁、执行委员会委员;岳然先生、苑超军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总裁助理、执行委员会委员。
3.2022年7月11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副总裁李源先生辞职的议案》。
4. 上述人士薪酬按2022年度内相关任职期间计算。
5.上述人士税后薪酬为2022年度全部年度薪酬数额,其中包括已于本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额。
6. 上述人士2022年度薪酬情况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