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申请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获广州市国资委批复同意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3-053
债券代码: 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
债券简称: 22粤港K1、22粤港02、22粤港03、22粤港04、23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申请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获广州市国资委批复同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港集团”)转来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30亿元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穗国资批[2023]207号),广州市国资委同意广州港集团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以其所持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可交换公司债券。
截至目前,广州港集团持有公司股票5,703,112,6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59%。广州港集团拟以其所持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次可交换债券换股期限内,在满足换股条件下,投资者有权将其所持有的本次可交换债券交换为本公司股票。
广州港集团本次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尚需提交监管部门审核,最终的发行方案将在获得监管部门同意后根据发行时的市场状况确定。关于广州港集团本次可交换债发行及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3-056
债券代码: 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
债券简称: 22粤港K1、22粤港02、22粤港03、22粤港04、23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对潮州市亚太港口
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参股合资公司潮州市亚太港口有限公司(下称“亚太港口公司”)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进潮州海汇港口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下称“海汇公司”)。公司拟放弃对此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以下简称“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上述增资扩股交易对价为人民币30137.5万元。增资扩股后,海汇公司获得亚太港口公司40%的股权。亚太港口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0000万元增加到人民币66666.67万元。公司所持亚太港口公司股比由44.67%调整至26.801%。
●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其他关联交易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关披露义务。
一、关联交易概述
亚太港口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4日,注册资本4亿元。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4.67%;潮州市亚太能源有限公司持股27.55%;潮州市热力有限公司持股15.78%;潮州市亚太商贸有限公司持股12%。
为优化亚太港口公司的股权结构、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推动码头更好服务潮州市经济和产业发展,亚太港口公司各股东经协商同意决定实施增资扩股。
按照各方商定的方案:由亚太港口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潮州市国资企业潮州海汇港口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增资后海汇公司持股40%,公司现有各股东均按照原有股比的60%同比例被稀释相应的股份,具体如下:
亚太港口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变化
■
该事项于2023年12月22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亚太港口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事项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即关联交易标的公司情况
1.公司名称:潮州市亚太港口有限公司
2.注册号:914451227993708884
3.住所:饶平县柘林镇中堤路11号二楼
4.法定代表人:吴昭武
5.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6.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港口建设项目开发、投资;港口机械、设施、设备租赁业务;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口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港口拖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亚太港口公司总资产62450.8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2904.54万元,2022年营业总收入为10297.58万元,净利润为-1313.19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评估情况
亚太港口公司委托具有资质的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其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报告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得出所有者权益评估值为人民币45,206.25万元,评估增值人民币32,301.71万元,增值率250.3%。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提高亚太港口公司注册资本,优化亚太港口公司股权结构,提升亚太港口公司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需要对亚太港口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引入潮州市国资企业海汇公司参股。
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系基于以上目的且不会改变公司与亚太港口公司的业务协同,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动。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影响,不会导致新增关联交易或产生同业竞争。
五、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12 月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潮州市亚太港口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3年12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潮州市亚太港口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亚太港口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潮州市国资企业,系为进一步解决公司经营主要问题,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提升港口能力,且经各方股东协商一致。交易对价以评估值为准,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3-054
债券代码: 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
债券简称: 22粤港K1、22粤港02、22粤港03、22粤港04、23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15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董事。
(三)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2日08:3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706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独立董事朱桂龙先生、独立董事吉争雄先生、独立董事肖胜方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益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潮州市亚太港口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参股子公司潮州市亚太港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港口公司”)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潮州海汇港口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其持股40%。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本次4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人民币30137.5万元。同意公司放弃本次增资行为的优先购买权,所持亚太港口公司股比由44.67%调整至26.801%。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亚太港口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潮州市国资企业,系为进一步解决公司经营主要问题,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提升港口能力,且经各方股东协商一致。交易对价以评估值为准,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对潮州市亚太港口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贸易业务申请2024年度融资及质押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广州华南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广州南沙海港贸易有限公司、广州金港汽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24年合计融资额度35亿元,质押额度不超过6亿元。广州港物流有限公司2024年融资额度5亿元。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增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调增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15,0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3年度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经济效益,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市场规律,不存在向关联股东输送利益及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3-055
债券代码: 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
债券简称: 22粤港K1、22粤港02、22粤港03、22粤港04、23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15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监事。
(三)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2日14:3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706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4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4名。
(五)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温东伟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潮州市亚太港口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以标的公司评估报告为依据,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向股东及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亦有助于保障潮州市亚太港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港口公司”)的后续经营。
同意公司参股子公司亚太港口公司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潮州海汇港口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其持股40%。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本次4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人民币30137.5万元。同意公司放弃本次增资行为的优先购买权,所持亚太港口公司股比由44.67%调整至26.801%。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增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本次公司调增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系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公允、公平,符合市场规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同意公司调增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15,000万元。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3-057
债券代码: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
债券简称:22粤港K1、22粤港02、22粤港03、22粤港04、23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将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由133,000万元调整为148,000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为正常业务往来,完全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完全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且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其他关联交易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关披露义务。
一、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调整情况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03,000万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由103,000万元调整为 133,000 万元。
因公司子公司广州南沙海港贸易有限公司业务发展,原有额度预计无法满足业务需要,公司拟增加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发生的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在“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原材料、动力”中新增关联交易额度15,000万元,调整后该类关联交易额度为22,100万元,2023年度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调增至148,000万元,具体如下:
新增关联交易额度情况
单位:万元
■
上述关联交易为正常业务往来,完全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完全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且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控”)直接持有公司3.24%的股份,并通过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海码头”)间接持有公司3.27%的股份。中远海控合计持有公司6.50%的股份(本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中远海控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四)的规定,中远海控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的关联方。中远海控的实际控制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一)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02月05日,注册资本为1,100,000万元,国务院出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地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628号。经营范围:国际船舶运输、国际海运辅助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自有船舶租赁;船舶、集装箱、钢材销售;海洋工程装备设计;码头和港口投资;通讯设备销售,信息与技术服务;仓储(除危险化学品);从事船舶、备件相关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股权投资基金。
(二)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主要关联企业
1.上海泛亚航运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93年4月28日,注册资本为153,657万元,注册地为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58号7层。经营范围: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从事内地与港澳间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船舶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润滑油销售。该公司为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2.广州中远海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96年2月1日,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黄埔区荔香路10号507房(仅限办公)。经营范围:船舶代理;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运代理;货物检验代理服务;货物报关代理服务;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物流代理服务;仓储代理服务;联合运输代理服务;水上救助服务;向游客提供旅游、交通、住宿、餐饮等代理服务(不涉及旅行社业务);船舶人员救助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该公司为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3. 广州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85年1月8日,注册资本为1,400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8号4楼A、B室。经营范围:货物检验代理服务;国际货运代理;联合运输代理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代理;货物报关代理服务;房屋租赁;国内水运船舶代理;国际海运船舶代理。该公司为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4.中国船舶燃料广州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84年3月19日,注册资本为8,500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黄埔区黄埔港前路509号。经营范围: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燃气经营;水路普通货物运输;港口经营。该公司为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5.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98年9月7日,注册资本为87,666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195号4楼。经营范围: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日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港口经营;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保税仓库经营;出口监管仓库经营;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该公司为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6.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8日,注册资本为214,665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20号2302房。经营范围: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国际船舶代理;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水上运输设备销售;船舶制造;船舶修理;装卸搬运;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通用设备修理;土石方工程施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通讯设备修理;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汽车租赁;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停车场服务;酒店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国际客船、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建设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船员、引航员培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住宿服务;食品销售;食品经营;酒类经营;烟草制品零售。该公司为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7.东方国际集装箱(广州)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17日,注册资本为2,142万美元,注册地为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红安路2号。经营范围:金属结构制造;钢结构制造;钢铁结构体部件制造;集装箱制造;金属日用杂品制造;金属压力容器制造;集装箱维修;金属制品批发。该公司为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8. 珠海中燃石油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1991年6月12日,注册资本为15,725 万元,注册地为珠海市万山区桂山岛二湾三湾油库综合办公楼。经营范围: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零售(限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港口经营;保税仓库经营;出口监管仓库经营;货物进出口;保税物流中心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燃气经营;技术进出口;成品油仓储(限危险化学品);原油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采购代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该公司为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基本原则为:1.有政府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确定;2.无政府定价的,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确定;3.若无适用的市场价格标准,则在成本加税费、合理利润的核算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按各项业务发生情况签署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而发生,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及生产效率的提高,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且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2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3年12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增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经济效益,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市场规律,不存在向关联股东输送利益及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