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3一115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2022年3月18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2月15日和2022年3月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于2024年6月22日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六个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6月21日,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累计买入公司股票4,150,530股,占公司总股本约0.39%,成交金额5,000.11万元,成交均价约为12.04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购买股票的公告》。
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于2023年6月22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将根据公司安排进行标的股票的减持。
除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另有规定外,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24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购买完成之日起算(即自2022年6月23日起至2024年6月22日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管理委员会及持有人会议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需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展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且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导致与国家届时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相冲突时。
4、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其他需要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