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12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3-079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50

(2)网络投票: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中三路1号海王银河科技大厦24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四)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会议主持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局副主席张锋先生主持召开。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251,150,7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48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238,049,8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006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3,100,8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76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33,374,4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1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20,273,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37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13,100,8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763%。

(二)公司全体董事、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三)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1,035,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8%;反对11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0%;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259,5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57%;反对11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83%;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1,035,7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8%;反对11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0%;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259,4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54%;反对11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86%;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3.01、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8,128,2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592%;反对13,020,4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407%;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5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9807%;反对13,020,4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0133%;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3.02、修订《董事局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8,128,2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592%;反对13,020,4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407%;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5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9807%;反对13,020,4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0133%;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3.03、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8,128,2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592%;反对13,020,4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407%;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5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9807%;反对13,020,4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0133%;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8,073,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548%;反对13,020,3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407%;弃权5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9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8177%;反对13,020,3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0130%;弃权5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3%。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曹中海、符欣欣

(三)结论性意见: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所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作为公司本次会议决议的法定文件随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六、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3-080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1日发出,并于2023年12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其中独立董事王焕军先生、张巍松先生,董事张锋先生、张翼飞先生、沈大凯先生、金锐先生以出席现场会议的形式参与表决,独立董事张华先生,董事张思民先生、车汉澍先生以通讯会议形式进行表决。公司监事黄河先生、汪兴全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晓鹏先生、王云雷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局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调整董事局专业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免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3-081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局专业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局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局同意提名张巍松先生为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并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相关规定以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第九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第九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以及第九届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进行如下调整:

原专业委员会委员构成情况为:

1、第九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

委员:章卫东先生、车汉澍先生、张华先生、王焕军先生、张思民先生

主任委员(召集人):章卫东先生(独立董事);副主任委员:车汉澍先生

2、第九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

委员:张华先生、章卫东先生、王焕军先生、张思民先生、张锋先生

主任委员(召集人):张华先生(独立董事)

3、第九届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王焕军先生、章卫东先生、张华先生、张思民先生、车汉澍先生

主任委员(召集人):王焕军先生(独立董事)

现调整为:

1、第九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

委员:王焕军先生、车汉澍先生、张华先生、张巍松先生、张思民先生

主任委员(召集人):王焕军先生(独立董事);副主任委员:车汉澍先生

2、第九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

委员:张华先生、王焕军先生、张巍松先生、张思民先生、张锋先生

主任委员(召集人):张华先生(独立董事)

3、第九届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张巍松先生、张华先生、王焕军先生、张思民先生、车汉澍先生

主任委员(召集人):张巍松先生(独立董事)

除以上变化外,公司第九届董事局战略发展与研究委员会以及第九届董事局预算委员会委员均未发生变化。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3-082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免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目前整体医药商业板块经营现状,并结合公司后续工作的需要,公司调整部分区域集团管理体系。经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免去罗凌先生、张凡先生、董靖先生公司副总裁职务。免职后罗凌先生、张凡先生、董靖先生不再分担公司总部的管理职责,更有助于集中全部精力投入到各自任职的区域集团的日常管理工作。本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凌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500,000股,均为公司股权激励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张凡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00,000股,均为公司股权激励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罗凌先生、张凡先生所持股份进行回购注销。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