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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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12月6日,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南大中赫锂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大中赫”)与临武县人民政府签订了《用地协议》,为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同意湖南大中赫向临武县人民政府以现金方式预付前期征地费用2,000万元,专项用于湖南大中赫临武锂矿新能源项目用地征地、报批等前期费用支出。该笔财务资助为无息借款。2023年6月21日,湖南大中赫与临武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用地补充协议》,约定上述2,000万元后续履约归还等义务由临武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接替完成,并延期至2023年12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2023年6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用地协议〉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1)和《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用地补充协议〉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2023年12月25日,湖南大中赫收到临武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临武县临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账户归还的财务资助款1,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借款未逾期,公司已收回该笔财务资助本金1,000万元,剩余未归还本金为1,000万元。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