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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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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3-059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12月27日,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提前以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永良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九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九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会秘书在本次董事会结束后另行确定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并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在该通知中应列明会议日期、时间、地点和将审议的事项等。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3-060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章程修订原因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对现行有效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二、章程修订前后对照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