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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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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3-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331 证券简称:恩威医药 公告编号:2023-060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成都瑞进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瑞进恒”)函告,获悉成都瑞进恒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成都瑞进恒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8,70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1%。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资信情况、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3、上述股份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成都瑞进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质押事项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301331 证券简称:恩威医药 公告编号:2023-061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63.41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实际回购为准,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公告。截至2023年12月27日,公司回购股份比例已达到总股本的1%,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27日,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合计708,5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102%(以截至2023年12月26日公司总股本70,138,359股为基数计算),最高成交价为44.7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0.2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770,743.9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