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3-134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近日,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的《对宁波市认定机构 2023 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公司及子公司宁波江丰热等静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丰热等静压”)、宁波江丰钨钼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丰钨钼”)、宁波江丰芯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丰芯创”)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分别为GR202333101173、GR202333102495、GR202333102010、GR202333101878,有效期为三年(即2023年至2025年)。
公司子公司合肥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江丰”)也收到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的《对安徽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合肥江丰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334006411,有效期为三年(即2023年至2025年)。
二、对企业的影响
本次系公司、合肥江丰、江丰热等静压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以及系江丰钨钼、江丰芯创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公司及上述子公司自2023年起三年内(2023年至2025年)可以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本次公司、合肥江丰、江丰热等静压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以及江丰钨钼、江丰芯创高新技术企业的首次认定,是对公司和上述子公司技术实力及研发水平的充分肯定,有利于降低企业税负,将对公司及上述子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