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公告编号:2023-073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27日上午10:30在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公司3楼309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公司董事何振亚、何昕、胡一元、何小勇、王新生、杜彬,独立董事季桥龙、许国艺、李志华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振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兴业银行北京积水潭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积水潭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授信期限一年,具体业务以银行审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浦发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期限一年。由全资子公司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控股股东何振亚先生及其夫人赵桂兰女士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业务以银行审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浙商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其中:一般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低风险额度为3亿元,授信期限一年,具体业务以银行审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昆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期限一年,具体业务以银行审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