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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调整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拟进行延期的原因
公司通过实施募投项目“年新增40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新建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及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基地,提高公司产能和生产效率,优化公司产品结构,进一步增强公司智能化制造水平,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和综合竞争力,从而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巩固市场竞争地位。
截止本公告日,该项目基建部分已基本完工,部分生产设备已完成安装调试并开始投入使用,募集资金整体投入进度约为55.53%,尚未完全达到项目规划的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未能按期完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主要系受市场环境和消费需求等影响,近年来集成灶行业增速有所减缓,公司现有已投入生产设备已经可以覆盖公司销售端的需求,因此公司基于现有的产能需求情况,并出于稳健的投资建设决策,放缓了该项目的建设投入进度。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合理使用,公司在结合实际情况且不影响现有业务需求的情况下,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该募投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12月延长至2024年12月。
公司将通过科学合理的投资规划和预算管理,确保设备投资与项目效益的平衡和优化。同时,公司也会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和技术发展,及时调整设备投资策略,以保持设备的先进性和适用性,从而更好地发挥募投项目的效益。
三、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积极协调人力、物力等资源配置,加大对营销部门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并实现募投项目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最优化。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与市场环境变化,以审慎和效益最大化为原则把控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充分考虑长远发展规划,合理调配现有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促使募投项目早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年新增40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进行延期,完成期限延长至2024年12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改变募集资金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帅丰电器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地点、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因此,保荐机构对上述帅丰电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3-039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
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公司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17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5,008,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3,759,811.7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1,248,188.26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444050_B01号)。
(二)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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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中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超额部分357.14万元系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三、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注销专项账户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该项目已建设完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鉴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进行结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办理上述募集资金项目专户的销户手续,待上述募集资金项目销户手续办理完成后另行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3-040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00.00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鉴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产品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017号”《关于核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35,2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24.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55,008,000.00元;扣除保荐和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791,248,188.26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30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444050_B0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公司拟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00.00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四)投资品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五)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源来源为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六)具体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董事长或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具体操作。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可以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投资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者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需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4.74%,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2、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现金管理的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性资产”,到期取得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利息收入”。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和监事会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通过审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披露文件,查阅董事会、监事会关于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对帅丰电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合理性、必要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帅丰电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320,000,000.00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七、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鉴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产品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3-042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帅丰电器”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徐锦、王仲瑜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如下:
1、徐 锦:女,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0年加入公司;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2、王仲瑜:男,199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21年6月至2022年7月担任浙江东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22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法务专员。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未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3-043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月18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五合西路100号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18日
至2024年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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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6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12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议案4、7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12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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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参会登记时间:2023年1月17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五合西路100号帅丰电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王中杰
电话:0575-83356233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五合西路100号
邮箱:irm@sanfer.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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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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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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