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向控股股东提前归还部分关联借款的公告

2024-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2024-003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向控股股东提前归还部分关联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集团”)申报的电石生产节能降碳改造升级项目被纳入国家发改委第三批《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改造贷款备选项目清单》,依据相关政策,由天业集团向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国家开发银行”)申请了设备更新改造中长期专项借款。电石生产节能降碳改造升级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能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化工”)及天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伟化工”)。

2022年10月31日,国家开发银行与天业集团签订了合同编号分别为6510202201100002146、6510202201100002149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国家开发行银行向天业集团发放贷款16,500万元,其中10,250万元专项用于天能化工电石生产节能降碳改造升级项目建设,6,250万元专项用于天伟化工电石生产节能降碳改造升级项目建设。借款期限从2022年10月31日至2030年10月31日,借款利率采用固定和浮动利率:从2022年10月31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适用固定利率,即年利率2.5%;自2025年10月31日至最后一笔贷款的还本日止适用浮动利率,即LPR5Y报价的基础上减180BP。

基于上述,为保证天能化工、天伟化工电石生产节能降碳改造升级项目顺利实施,天业集团根据《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将上述贷款以借款方式向天能化工、天伟化工发放,为此,天业集团于2022年10月31日分别与天能化工、天伟化工签订《借款协议》,天业集团给天能化工借款10,250万元、给天伟化工借款6,250万元,专项用于电石生产节能降碳改造升级项目,借款期限、利率、宽限期等参照国家开发银行《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约定执行。上述借款为信用借款,无担保或相应抵押。天能化工、天伟化工按《借款协议》约定向天业集团还款并支付利息,天业集团向国家开发银行还款并支付利息。详见2022年11月9日公司披露的编号为临2022-076号《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二、关联借款归还情况

2022年10月31日,天业集团向天能化工提供借款10,250万元,向天伟化工提供借款6,250万元。宽限期一年届满后,2023年10月31日,天业集团按《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向国家开发银行还款1,100万元,天能化工、天伟化工分别按《借款协议》约定的还款计划向天业集团归还700万元、400万元关联借款。

截至目前,天能化工、天伟化工电石生产节能降碳改造升级项目已支付金额22,620,925.20元,其中:天能化工12,642,084.40元;天伟化工9,978,840.80元。根据《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及天能化工、天伟化工分别与天业集团签订的借款协议关于提前还款约定,考虑到天能化工、天伟化工目前项目进展情况,近期内无贷款资金使用需求,天能化工、天伟化工于2024年1月3日向天业集团提前归还该项目已发放未支付的剩余贷款资金142,379,074.80元,其中:天能化工提前归还89,857,915.60元;天伟化工提前归还52,521,159.20元。天业集团于同日向国家开发银行提前还款142,379,074.80元。本次提前还款符合《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已取得国家开发银行同意,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天能化工、天伟化工归还上述部分关联借款后,关联借款余额为11,620,925.20元,其中:天能化工5,642,084.40元;天伟化工5,978,840.80元,借款期限、借款利率仍按原协议执行。

关联借款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