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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2024-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ST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4-004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10 月 26 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湘潭中院”或“法院”)裁定受理龙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步步高股份”)的重整申请。2023 年 11 月 8 日,公司收到湘潭中院送达的(2023)湘 03 破 16-1 号《决定书》,湘潭中院指定步步高股份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

2023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披露《关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115),步步高股份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24 年 1月 2 日上午 9:30 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

2024 年 1 月 3 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2024 年 1 月 2 日上午 9:30 ,步步高股份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现将会议表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共有一项表决事项,为《关于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议案》,采取线上表决方式,由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通过律泊智破会议系统进行表决,表决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5 日下午 15:00。

截至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同意该议案的债权人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的 96.71 %,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85.76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上述表决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二、风险提示

1、因湘潭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重整能否成功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除被受理重整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退市风险警示事项,亦不涉及其他强制退市情形,重整完成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经核准后公司股票将恢复正常交易。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