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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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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4年1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投票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投票。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期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2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2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4)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镇长兴大道9号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3楼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关于选举张镤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关于选举童晓玲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3《关于选举王光海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4《关于选举杨庆锋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5《关于选举杨学禹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6《关于选举罗斌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1《关于选举涂登云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2《关于选举裴金华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3《关于选举沈云驾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1《关于选举张泽力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2《关于选举张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对上述议案的特别说明:

(1)议案1、议案2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议案,且候选人人数均大于1人,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2)独立董事候选人沈云驾先生、涂登云先生、裴金华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议案3为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且候选人人数均大于1人,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二)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01月0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313102。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学禹

电 话:0572-6202656

传 真:0572-6091252

邮 箱:ir@zj-runyang.com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

6、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09 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920,投票简称:润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附注:

1、委托人对授托人的指示,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议案,以在“选举票数”下面 的方框中填写的票数为准,对于采用非累积投票制议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可以自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