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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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2024-0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5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冠新材”)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 (含 4,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 8,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元/股(含22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24年1月 8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实施了首次股份回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将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67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505%, 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4.79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999.179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