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24-001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香溢租赁)
● 本次担保金额:70,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230,600万元(含本次担保);为控股子公司香溢担保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457,800万元。
● 本次担保有无反担保:无
● 逾期对外担保金额: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已经超过公司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况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开展,2024年1月4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宁波东门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0390100002-2024年东门(保)字0001号】,公司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4年1月2日至2029年1月2日期间,在人民币70,000万元整的最高余额内,工商银行宁波东门支行依据与债务人香溢租赁签订的借款合同等文件而享有的对香溢租赁的债权。
本最高额担保范围还包括公司2021年签订的编号为0390100002-2021年东门(保)字0011号、0390100002-2021年东门(保)字0029号《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债权,本合同生效后,原签订的两份担保合同同时失效。(前述两份担保合同签订情况详见临时公告2021-026、2021-045)
2024年1月8日,公司收到新签订的合同。
(二)公司决策程序
1. 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香溢担保2023年度担保业务开展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关于为香溢租赁2023年度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授权额度内行使职权,担保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担保计划提交股东大会通过日止。具体内容如下:
在最高额73亿元范围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浙江香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23年度担保业务开展提供保证担保,其中为开展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担保额度65亿元,为开展香溢贷担保业务提供担保额度8亿元;在计划额度内,允许单笔担保额度超过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列报的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在担保额度25亿元范围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浙江香溢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在计划额度内,允许单笔担保额度超过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列报的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 公司认为:本次担保未与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相违背。本次担保相关标的未超过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1.名称:浙江香溢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671220565X
3.注册资本:柒亿伍仟万元整
4.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成立日期:2008年02月27日
6.法定代表人:胡秋华
7.营业期限:2008年2月27日至2028年2月26日
8.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机械设备租赁、农业机械租赁、运输装卸设备租赁、电力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印刷设备租赁、汽车租赁、船舶租赁、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维修、租赁业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实业项目投资;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日用品、办公家具、工艺品、建材及化工产品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住所:宁波市海曙区西河街158号3楼
10.财务状况
2023年9月30日,香溢租赁资产总额162,771.55万元,净资产87,126.61万元,资产负债率46.47%。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931.97万元,净利润1,977.62 万元。(未经审计)
2022年12月31日,香溢租赁资产总额157,625.73万元,净资产85,148.98万元,资产负债率45.98%。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9,042.75万元,净利润2,381.13万元。(经审计)
(二)被担保人股权结构
香溢租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各股东情况:公司持股比例51.43%,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溢融通(浙江)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7.86%,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2.50%,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2.50%,宁波市海曙广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71%。
三、本次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
保证人: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浙江香溢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
公司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4年1月2日至2029年1月2日期间,在人民币70,000万元整的最高余额内,工商银行宁波东门支行依据与香溢租赁签订的借款合同等文件(主合同)而享有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
最高余额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主债权确定之日的债权本金余额之和。
(二)保证方式
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担保的范围
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四)保证期间
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五)主债权的确定
如发生上述约定的2024年1月2日至2029年1月2日期间届满或新的债权不可能再发生等情形,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确定。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除担保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债权确定期间之内发生的主债权之外,最高额担保范围还包括编号为0390100002-2021年东门(保)字0011号、0390100002-2021年东门(保)字0029号《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债权,本合同生效后,上述担保合同同时失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租赁业务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长远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香溢租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被担保人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工作实施完全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握其经营状况和资信情况变化,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香溢租赁的其他股东未参与该公司的日常经营且在投资协议中约定由控股方单方面提供担保,鉴此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香溢担保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的最高额保证担保457,800万元,实际使用担保余额261,823.40万元;为香溢担保开展融资类担保业务提供担保余额737.64万元;公司为香溢租赁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230,600万元(含本次担保),实际使用担保余额98,475.46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合计361,036.5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210,288.98万元的171.69%,无其他担保,无逾期担保。上述担保均未超出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