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开展长期租赁住房业务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4-0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开展长期租赁住房业务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长期租赁住房业务的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银发〔2024〕2号),《意见》包括支持住房租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健全住房租赁金融支持体系,加强住房租赁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的创新,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加强和完善住房租赁金融管理等共计17项内容。《意见》提出的措施,覆盖了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市场化租赁住房的全面支持,有助于促进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三大工程”建设,加快创造房地产领域的新赛道。
随着“Z世代”年轻人步入社会,住房租赁市场需求由“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蝶变。福星股份牢记企业社会责任,积极践行上市公司使命担当,一直致力于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居住问题。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支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等相关政策,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践行“城市更新与幸福生活服务商”的发展理念,公司拟将福星惠誉·东湖城、福星惠誉·红桥城等核心区位的首期20万方“商业办公用房”项目开展长期租赁住房业务。充分发挥公司多年来项目开发和物业运营的经验,以及开发项目均位于武汉核心地段、配套完善的优势,更好地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居住问题,为他们提供更加温暖安心的居所。
公司将充分利用国家对长期住房租赁业务在金融信贷等方面的支持,包括但不限于“住房租赁开发建设贷款、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住房租赁企业债券、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等,具体实施方案尚处于策划过程中,后续需要履行必要的内外部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公司将根据长期租赁住房业务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