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华鑫证券为广发中证香港
创新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QDII)一级交易商的
公告
根据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鑫证券”)签署的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1月11日起,新增华鑫证券为广发中证香港创新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HK创新药;扩位证券简称:港股创新药ETF;基金代码:513120;以下简称“本基金”)一级交易商(即申购赎回业务代办证券公司),投资者自2024年1月11日起可在该一级交易商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该一级交易商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323
网址:www.cfsc.com.cn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020-83936999
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1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广发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根据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下列代理机构签订的销售协议,本公司决定增加下列代理机构为广发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深证100ETF广发;基金代码:159576;以下简称“本基金”)一级交易商(即申购赎回业务代办证券公司),投资者自2024年1月11日起可在以下一级交易商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该一级交易商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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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020-83936999
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1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中债1-3年国开行
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类和C类
基金份额调整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
(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
和不定额投资)业务限额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1月12日起,广发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调整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该类基金份额的业务限额为20,000,000.00元。即如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该类基金份额的申请金额大于20,000,000.00元,则20,000,000.00元确认成功,超过20,000,000.00元(不含)金额的部分将有权确认失败;如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该类基金份额的金额大于20,000,000.00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本公司将逐笔累加至20,000,000.00元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超出部分的申请金额本公司有权确认失败。
机构投资者通过多家销售渠道的多笔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申请将累计计算,不同份额的申请将单独计算限额,并按上述规则进行确认。
本基金恢复办理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1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景兴中短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机构投资者
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
和不定额投资)业务限额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1月12日起,广发景兴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调整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业务限额为10,000,000.00元。即如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申请金额大于10,000,000.00元,则10,000,000.00元确认成功,超过10,000,000.00元(不含)金额的部分将有权确认失败;如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大于10,000,000.00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本公司将逐笔累加至10,000,000.00元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超出部分的申请金额本公司有权确认失败。
机构投资者通过多家销售渠道的多笔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申请将累计计算,不同份额的申请将单独计算限额,并按上述规则进行确认。
本基金恢复办理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1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景和中短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机构投资者
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
和不定额投资)业务限额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1月12日起,广发景和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调整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业务限额为10,000,000.00元。即如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申请金额大于10,000,000.00元,则10,000,000.00元确认成功,超过10,000,000.00元(不含)金额的部分将有权确认失败;如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大于10,000,000.00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本公司将逐笔累加至10,000,000.00元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超出部分的申请金额本公司有权确认失败。
机构投资者通过多家销售渠道的多笔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申请将累计计算,不同份额的申请将单独计算限额,并按上述规则进行确认。
本基金恢复办理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