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24-002
债券代码:148280 债券简称:23振业01
债券代码:148395 债券简称:23振业02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1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43层1号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李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4人,代表股份 502,925,42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25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499,669,7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01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3,255,6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412%。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1人,代表股份3,527,0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6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71,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人,代表股份3,255,6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41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2,800,9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2%;反对12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02,5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702%;反对12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2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该议案内容已经公司2023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12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公告资料。)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闻(深圳)律师事务所兰天律师、谢文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人员以及本次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闻(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一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24-003
债券代码:148280 债券简称:23振业01
债券代码:148395 债券简称:23振业02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月12日在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43楼1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于当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董事石澜女士、李普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分别授权董事孙慧荣先生、宋扬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其他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宋扬先生主持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一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24-004
债券代码:148280 债券简称:23振业01
债券代码:148395 债券简称:23振业02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
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宋扬先生(简历后附)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宋扬先生(董事长)、李伟先生、李建春先生、李普先生、石澜女士、孙慧荣先生、孔祥云先生(独立董事)、曲咏海先生(独立董事)、陈英革先生(独立董事)构成。
二、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经公司独立董事孔祥云先生、曲咏海先生、陈英革先生共同提名,董事会同意选举宋扬先生(简历后附)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宋扬先生同时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宋扬先生(主任委员)、李伟先生、石澜女士、孔祥云先生、曲咏海先生构成。
特此公告。
附件:宋扬先生简历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一月十三日
宋扬先生简历
宋扬:男,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低温工程专业。曾任深圳市长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深圳市长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经营部部长、工程管理中心经理、深圳公司总经理;深圳市长城地产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宋扬先生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