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终止及结项并将
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终止及结项并将
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涉及延期、终止及结项的项目:“绿色智能制造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年产 912 万 KVAh 铅酸蓄电池技术装备升级改造项目”“高能动力锂电池电芯及PACK项目”“湖州南太湖基地年产10GWh锂电池项目”。
●募投项目延期、终止及结项情况:1)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绿色智能制造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已完成设计产能目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拟终止原募投项目“年产 912 万 KVAh 铅酸蓄电池技术装备升级改造项目” 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拟终止原募投项目“高能动力锂电池电芯及PACK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拟延长原募投项目“湖州南太湖基地年产10GWh锂电池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公司拟将“绿色智能制造技术改造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862.71万元(其中含孳息899.83万元,具体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将“年产 912 万 KVAh 铅酸蓄电池技术装备升级改造项目”结余募集资金13,435.03万元(其中含孳息1,262.54万元,具体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将“高能动力锂电池电芯及PACK项目”结余募集资金60,259.75万元(其中含孳息5,414.07万元,具体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延期、终止及结项募投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3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66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1.79元(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487,271.40万元,扣减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2,973.31万元,实际到账金额为475,175.97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月11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002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并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涉及延期、终止及结项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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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包含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但尚未置换的部分为752.45万元。
(二)本次涉及延期、终止及结项募投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终止、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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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募投项目存在尚需支付的项目尾款,待后续尾款支付完毕,公司将不再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并办理销户手续。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与实际情况,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绿色智能制造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已完成设计产能目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862.71万元(其中含孳息899.83万元,具体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同时,公司拟终止原募投项目“年产 912 万 KVAh 铅酸蓄电池技术装备升级改造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13,435.03万元(其中含孳息1,262.54万元,具体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终止原募投项目“高能动力锂电池电芯及PACK项目”,并将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60,259.75万元(其中含孳息5,414.07万元,具体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湖州南太湖基地年产10GWh锂电池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4年2月,因外部环境因素变化,项目具体方案的论证、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调试周期等延长,从而影响了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情况,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拟延期至2025年12月。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终止及结项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2024年1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终止及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绿色智能制造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862.71万元(其中含孳息899.83万元,具体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终止“年产 912 万 KVAh 铅酸蓄电池技术装备升级改造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13,435.03万元(其中含孳息1,262.54万元,具体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终止“高能动力锂电池电芯及PACK项目”,并将结余资金60,259.75万元(其中含孳息5,414.07万元,具体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湖州南太湖基地年产10GWh锂电池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5年12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终止、延期及结项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 高能动力锂电池电芯及PACK项目
1、项目计划投资
项目名称:高能动力锂电池电芯及PACK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天能帅福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实施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包桥路18号
项目实施内容:项目计划总投资85,261.56万元人民币,计划使用募集资金85,261.56万元人民币,项目内容系建设电动轻型车、储能系统、电动汽车以及针对其他潜在市场的锂离子电池电芯、模组和封装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平台。项目建设周期3年,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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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29,292.54万元人民币,后续待支付1,123.34万元人民币,结余募集资金为60,259.75万元人民币(其中含孳息5,414.07万元人民币)。
3、终止原因
受下游锂电池电动二轮车市场不及预期的影响,公司调整锂电池战略方向,聚焦锂电池储能领域导致高能动力锂电池电芯及PACK项目的资金投入少于预期。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聚焦公司储能战略,公司拟终止“高能动力锂电池电芯及PACK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对本募投项目进行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二)年产912万KVAh铅酸蓄电池技术装备升级改造项目
1、项目计划投资
项目名称:年产912万KVAh铅酸蓄电池技术装备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天能电池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项目实施地点:安徽省阜阳市界首市田营工业园
项目实施内容:项目原计划投资金额25,277.43万元人民币,使用募集资金25,277.43万元人民币。项目内容包括为年产912万KVAh 铅酸蓄电池技术装备升级改造项目,旨在对现有的铅蓄电池产线进行改造升级, 将分片、包片、装配工序生产设备升级为全自动化设备。同时对现有充电工艺进行改进,大大缩短电池充电周期。项目建设期3年,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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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8,016.26万元人民币,后续待支付5,088.68万元人民币,结余募集资金为13,435.03万元人民币(其中含孳息1,262.54万元人民币)。
3、终止原因
本项目定位为铅蓄电池技术装备改造升级,改进生产工艺,淘汰落后产能,升级全自动化智能制造装备。公司按照计划稳步推进智能化升级改造,目前该项目的自动化水平及运营效率基本上可满足目前经营管理需求。鉴于上述情况,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公司拟终止“年产912万KVAh铅酸蓄电池技术装备升级改造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变更将更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
(三) 湖州南太湖基地年产10GWh锂电池项目
1、延期原因
“湖州南太湖基地年产10GWh锂电池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4年2月。在实际投入过程中,因外部环境因素变化,项目具体方案的论证、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调试周期等延长,从而影响了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情况,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为2025年12月。
(四)绿色智能制造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1、节余募集资金产生原因
“绿色智能制造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形成节余募集资金的主要原因系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结余。此外,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增加了募集资金节余。
三、项目尚需有关部门审批情况
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延期、终止及结项部分募投项目无需办理相关的备案、审批等手续。
四、本次延期、终止及结项部分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终止及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业务情况作出的合理调整,能够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五、相关审批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终止及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终止及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期、终止及结项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延期、终止及结项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延期、终止及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天能股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终止及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其中,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关于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上网公告附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终止及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2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01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01月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保平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终止及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认为:公司本次延期、终止及结项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延期、终止及结项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01月12日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月31日 10点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包桥路18号 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31日
至2024年1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 2024 年 1月 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4、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并在邮件“主题栏”注明“股东大会登记”,邮件正文需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电子档),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须在登记时间 2024年 1 月 29 日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箱。
(二)登记时间
2024年1月29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包桥路1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包桥路1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6029388
电子邮箱:dshbgs@tianneng.com
联系人:胡敏翔、佘芳蕾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能股份”)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亦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66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1.79元(人民币,下同),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487,271.4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4,298.0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2,973.31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月11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002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审批手续,确保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及使用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2)。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亦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亦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及子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相关业务。
2、公司及子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项的规范运行,并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能股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天能股份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综上,保荐机构对天能股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能股份”)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自有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短期低风险类、固定收益类的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就此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自有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短期低风险类、固定收益类的理财产品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短期低风险类、固定收益类的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选择理财产品品种、明确理财金额、期间、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选择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相关委托理财业务。
2、公司及子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与执行程序,确保委托理财事项的规范运行,并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自有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公司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