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下属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下属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江鹏翔”)下属5家子公司天津市高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高德”)、天津融诚安为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安为德”)、天津市浩物名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名宣”)、天津浩众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浩众”)、天津浩物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浩物丰田”)基于原租赁关系的承接以及为保证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及办公,分别与关联方天津融诚荣浩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浩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承租其名下房屋。租赁面积合计为17,631.66平方米,租金金额合计为24,175,358.14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0%。
2、鉴于荣浩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荣华女士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荣浩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九届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4、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九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陆才垠先生、刘禄先生、张君婷女士、熊俊先生已回避表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九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号)。
二、进展情况
近日,天津高德、天津安为德、天津名宣、天津浩众及天津浩物丰田分别与荣浩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天津融诚荣浩物产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古兆军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0.0001万元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1MACFGRRR65
6、住所:天津市和平区五大道街道睦南道111号
7、成立日期:2023年4月13日
8、营业期限:2023年4月13日至无固定期限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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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历史沿革:荣浩公司成立于2023年4月13日,注册资本0.0001万元,天津市浩通物产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张荣华女士。
12、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荣浩公司成立于2023年4月13日,暂未开展业务,故截至2023年9月30日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13、关联关系:荣浩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荣华女士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荣浩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4、经查询,荣浩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房屋租赁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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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内江鹏翔下属5家子公司天津高德、天津安为德、天津名宣、天津浩众及天津浩物丰田基于原租赁关系的承接而承租关联方名下房产,用于其日常经营及办公。
2、内江鹏翔下属5家子公司天津高德、天津安为德、天津名宣、天津浩众及天津浩物丰田基于原租赁关系的承接而承租关联方名下房产,定价公允,符合交易公平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六、备查文件:《房屋租赁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