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4-003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月12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一、最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公司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田港怡亚通”)发生日常性业务往来,具体业务为公司及子公司向盐田港怡亚通采购家用小电器、白酒、芯片及电子元器件等产品不超过人民币1.85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向盐田港怡亚通销售液晶屏、显卡等产品不超过人民币0.15亿元,预计合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具体业务模式及交易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以上金额均不含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规定,公司董事李程先生在盐田港怡亚通担任董事职务,盐田港怡亚通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董事李程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最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山东交运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公司山东交运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交运怡亚通”)发生日常性业务往来,具体业务为公司及子公司委托山东交运怡亚通采购商品不超过人民币7,1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山东交运怡亚通销售商品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预计合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150万元,具体业务模式及交易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规定,公司董事陈伟民先生在山东交运怡亚通担任董事职务,山东交运怡亚通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董事陈伟民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山东交运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4-004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深圳市盐田港怡
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因业务发展需要,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公司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田港怡亚通”)发生日常性业务往来,具体业务为公司及子公司向盐田港怡亚通采购家用小电器、白酒、芯片及电子元器件等产品不超过人民币1.85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向盐田港怡亚通销售液晶屏、显卡等产品不超过人民币0.15亿元,预计合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具体业务模式及交易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以上金额均不含税)。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规定,公司董事李程先生在盐田港怡亚通担任董事职务,盐田港怡亚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事项。
3、公司已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程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人基本情况
■
2、盐田港怡亚通近三年发展状况
盐田港怡亚通成立于2020年12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化妆品的进出口及购销、汽车销售、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机械设备租赁等。目前,盐田港怡亚通正处于前期发展阶段,截止2023年09月30日,实现营业总收入47,720.05万元,净利润235.76万元,未来业务发展前景良好。
3、盐田港怡亚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
4、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李程先生在盐田港怡亚通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规定,盐田港怡亚通为公司关联方。
5、履约能力分析
盐田港怡亚通经营及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概要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公司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田港怡亚通”)发生日常性业务往来,具体业务为公司及子公司向盐田港怡亚通采购家用小电器、白酒、芯片及电子元器件等产品不超过人民币1.85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向盐田港怡亚通销售液晶屏、显卡等产品不超过人民币0.15亿元,预计合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具体业务模式及交易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以上金额均不含税)。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盐田港怡亚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相关合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分别就相关业务签署合作合同。
四、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股权转让等安排。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盐田港怡亚通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业务,是合理必要的。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盐田港怡亚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
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定价原则且付款条件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盐田港怡亚通及其关联方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632,946,196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形成以下审查意见: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必要的日常交易事项,定价依据符合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李程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4-005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山东交运怡亚通
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因业务发展需要,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公司山东交运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交运怡亚通”)发生日常性业务往来,具体业务为公司及子公司委托山东交运怡亚通采购商品不超过人民币7,1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山东交运怡亚通销售商品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预计合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150万元,具体业务模式及交易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规定,公司董事陈伟民先生在山东交运怡亚通担任董事职务,山东交运怡亚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事项。
3、公司已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山东交运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山东交运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伟民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人基本情况
■
2、山东交运怡亚通近三年发展状况
山东交运怡亚通成立于2019年7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企业管理咨询;铁路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水上货物运输、航空货物运输、装卸搬运、仓储服务等。目前,山东交运怡亚通正处于前期发展阶段,截止2023年09月30日,实现营业总收入2,392.14万元,净利润75.39万元,未来业务发展前景良好。
3、山东交运怡亚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
4、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陈伟民先生在山东交运怡亚通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规定,山东交运怡亚通为公司关联方。
5、履约能力分析
山东交运怡亚通经营及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概要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公司山东交运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交运怡亚通”)发生日常性业务往来,具体业务为公司及子公司委托山东交运怡亚通采购商品不超过人民币7,1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山东交运怡亚通销售商品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预计合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150万元,具体业务模式及交易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山东交运怡亚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相关合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分别就相关业务签署合作合同。
四、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股权转让等安排。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山东交运怡亚通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业务,是合理必要的。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山东交运怡亚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
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定价原则且付款条件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山东交运怡亚通及其关联方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112,014,213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山东交运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形成以下审查意见: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山东交运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必要的日常交易事项,定价依据符合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陈伟民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4-006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月12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后,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公司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田港怡亚通”)发生日常性业务往来,具体业务为公司及子公司向盐田港怡亚通采购家用小电器、白酒、芯片及电子元器件等产品不超过人民币1.85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向盐田港怡亚通销售液晶屏、显卡等产品不超过人民币0.15亿元,预计合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具体业务模式及交易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以上金额均不含税)。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山东交运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公司山东交运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交运怡亚通”)发生日常性业务往来,具体业务为公司及子公司委托山东交运怡亚通采购商品不超过人民币7,1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山东交运怡亚通销售商品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预计合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150万元,具体业务模式及交易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山东交运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