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绍兴毅诚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诚电机”)于近日收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33002612,发证时间:2023年12月8日,有效期三年。
毅诚电机系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中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毅诚电机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可连续三年(即2023年、2024年、2025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的通过是对毅诚电机在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等方面的肯定,有利于其形成持续创新机制并提升竞争力,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