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远东股份 编号:临2024-004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后的上诉阶段。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6,701.71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经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发回重审、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裁定及一审判决,公司、西藏荣恩已分别向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次案件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年度审计会计机构确认为准。
一、诉讼基本情况
2015年10月,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西藏荣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荣恩”)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三普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普药业”)100%的股权转让给西藏荣恩,转让价格32,000万元,加上三普药业应付公司5,000万元往来款项,西藏荣恩共计应付公司37,000万元。
2017年2月,公司收到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应诉通知书》[(2017)青01民初40号],西藏荣恩向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公司向西藏荣恩支付三普药业净资产差额、赔偿损失及违约金。
本案自2017年立案后,历经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发回重审、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裁定。
2023年12月,公司收到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1)青01民初255号],判决公司向西藏荣恩补足净资产差额927.27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85.45万元;驳回西藏荣恩的其他诉讼请求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9月、2021年2月、2021年4月、2021年9月、2023年12月披露的《关于公司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11、2021-018、2021-033、2021-093、2023-085)。
二、诉讼进展情况
针对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上述判决,公司、西藏荣恩分别向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具体如下:
(一)公司上诉请求、事实及理由
1、上诉请求
(1)撤销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青01民初255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判决,发回重审或改判驳回西藏荣恩一审全部诉讼请求。
(2)全部诉讼费用由西藏荣恩承担。
2、事实及理由
一审判决存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等影响到案件正确判决的情形,应予纠正。
(二)西藏荣恩上诉请求、事实及理由
1、上诉请求
(1)撤销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青01民初255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变更第一项中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依法改判公司支付同等金额的违约金927.27万元,并判令因公司的违约行为向西藏荣恩赔偿损失3,250.86万元、违约金3,250.86万元。
(2)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公司承担。
2、事实及理由
一审判决对公司违约行为的认定与在案证据不符,一审判决与在案证据相悖,公司应支付927.27万元违约金。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西藏荣恩已分别向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次案件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年度审计会计机构确认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