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4-007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经核查发现,原通知公告中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少于2个交易日,现对公告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一、会议基本情况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25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1月25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三、参与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1月26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6:00时。
6、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邮件进行登记,须在2024年1月26日前(含当天)送达或发邮件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更正后:
一、会议基本情况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23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1月23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三、参与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1月24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6:00时。
6、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邮件进行登记,须在2024年1月24日前(含当天)送达或发邮件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后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见附件。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4年1月29日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七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23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1月23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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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于2024年1月12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请详见刊登在2024年1月1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参与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1月24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6:00时。
2、会议登记地点: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4、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5、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6、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邮件进行登记,须在2024年1月24日前(含当天)送达或发邮件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7、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
邮编:518102
联系人:莫谋钧、何彤彤
电话:0755-29977586
邮箱:npx002215@126.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决议。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一: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5
2.投票简称:“诺普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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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的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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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4-008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卢柏强先生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深圳市诺普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普信控股”)的通知,获悉卢柏强先生及诺普信控股将其持有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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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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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已质押及未质押股份均不涉及股份被冻结情形,上述限售原因来自于高管锁定股。
三、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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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股权资产处置、股票分红、对外投资收入、个人薪酬及其它现金收入等。
3、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若出现平仓风险,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材料;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