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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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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公告

2024-0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4-002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选举王凯先生、曹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补选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补选季昕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吴晓波(主任委员)先生、林萍女士、季昕华先生。

三、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王凯先生的职务由联席首席技术官(联席CTO)调整为首席技术官(CTO),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对《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一致认为:王凯先生、曹宇先生均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并已征得其本人的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选举王凯先生、曹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王凯先生的职务由联席首席技术官(联席CTO)调整为首席技术官(CTO),并同意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6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 凯先生:2005年7月,毕业于国防科技大学信息通信学院,获得信息工程学士学位;2008年7月,毕业于同院校并获得计算机应用技术硕士学位。2011年至2014年,就职于盛大云计算;2014年至2015年,就职于刻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5年至2023年3月,任优刻得基础架构平台线总经理、技术副总裁;2023年4月至今,任优刻得联席CTO。

曹 宇先生:男,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学历,有超过20年的IT及互联网行业从业经验。曾任职于HP、Dell等跨国企业高级管理岗位,负责国内行业解决方案及业务。2014年,加入优刻得,历任公司事业部总经理、公司高级副总裁,现任公司COO(首席运营官)。

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4-003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月3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隆昌路619号城市概念11号楼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31日

至2024年1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1月29日(上午 09:00-11:3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杨浦区隆昌路619号城市概念10号楼B座)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1月29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邮件中须注明股东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应由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

(3)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

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隆昌路619号城市概念10号楼B座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90

联系电话:021-55509888-8188

电子信箱:ir@ucloud.cn

联 系 人:吴昕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