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1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17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星期三)9:15-15:00。
2、会议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380号3幢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王周林先生。
6、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参加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持有公司股份数45,182,8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005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持有公司股份数44,855,8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6868%。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2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185%。
4、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32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185%。
5、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投票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在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1.01选举王周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1)同意45,175,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6%。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370%。
表决结果:当选。
1.02选举鲁国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1)同意45,175,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6%。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370%。
表决结果:当选。
1.03选举王雅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1)同意45,175,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6%。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370%。
表决结果:当选。
1.04选举王淑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1)同意45,175,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6%。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370%。
表决结果:当选。
2、《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在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2.01选举黄少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1)同意45,175,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6%。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9,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373%。
表决结果:当选。
2.02选举褚国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1)同意45,175,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6%。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370%。
表决结果:当选。
2.03选举孔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1)同意45,175,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6%。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370%。
表决结果:当选。
3、《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在表决时实行了累积投票制。
3.01选举沈财兴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
(1)同意45,175,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6%。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370%。
表决结果:当选。
3.02选举吴佳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
(1)同意45,175,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6%。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9,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373%。
表决结果:当选。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1)同意45,175,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6%;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370%;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6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为逐项表决的议案。
5.01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
同意45,175,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6%;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02审议通过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
(1)同意45,175,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6%;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370%;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6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03审议通过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情况:
同意45,175,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6%;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金晶、劳正中出席了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3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鉴于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全体新任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通知的时限规定。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王周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王周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1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
选举王周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孔冬先生、王淑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2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选举黄少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褚国弟先生、王周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3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选举孔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黄少明先生、王周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4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选举褚国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黄少明先生、王雅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王淑芳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淑芳女士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王雅琴女士、李延延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雅琴女士、李延延女士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王雅琴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雅琴女士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沈洁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沈洁女士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1、2、3、4、5、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查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鉴于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全体新任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提前通知的时限规定。会议推举监事张李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形成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李强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18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候选人简历
张李强先生,197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1998年8月至2001年4月任海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事员;2001年5月至2004年5月任海宁海橡集团有限公司测试员;2004年6月至2017年4月历任海宁海橡鞋材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助理、副主任、总经办副主任;2017年5月至2018年1月任晶美有限办公室主任;2019年2月至今任海宁海象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1月至今任上海海象地板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2月至今任海象新材办公室主任、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张李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79,510股,持股比例为0.27%。张李强先生是公司股东海宁晶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持股比例为2.42%,除此以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张李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5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2024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同时聘任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现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王周林先生(董事长)、鲁国强先生、王淑芳女士、王雅琴女士。
2、独立董事:黄少明先生、孔冬先生、褚国弟先生。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上述董事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公司董事会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1、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
王周林先生(主任委员)、孔冬先生、王淑芳女士。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黄少明先生(主任委员)、褚国弟先生、王周林先生。
3、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孔冬先生(主任委员)、黄少明先生、王周林先生。
4、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褚国弟先生(主任委员)、黄少明先生、王雅琴女士。
以上各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在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沈财兴先生、吴佳伟先生。
(二)职工代表监事:张李强先生(监事会主席)。
上述监事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公司监事会监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和《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总经理:王淑芳女士
(二)副总经理:王雅琴女士、李延延女士
(三)财务总监:王雅琴女士
(四)董事会秘书:沈洁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相同。
总经理王淑芳女士、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王雅琴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副总经理李延延女士、董事会秘书沈洁女士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董事会秘书沈洁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3-80776966
传真:0573-87279999
通讯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380号3幢
电子邮箱:walrus@walrusfloors.com。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查意见;
5、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8日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李延延女士,199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4年4月至2015年9月任浙江晶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品控部原材料检验员;2015年10月至2019年2月任浙江晶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部业务员;2019年3月至2019年8月任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品控部主管;2019年9月至今任越南海欣新材料有限公司厂长。
截至目前,李延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李延延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沈洁女士,199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3年8月至今任海象新材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沈洁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沈洁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沈洁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沈洁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2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于2024年1月17日届满到期,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张李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非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计算。张李强先生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中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月18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李强先生,197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1998年8月至2001年4月任海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事员;2001年5月至2004年5月任海宁海橡集团有限公司测试员;2004年6月至2017年4月历任海宁海橡鞋材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助理、副主任、总经办副主任;2017年5月至2018年1月任晶美有限办公室主任;2019年2月至今任海宁海象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1月至今任上海海象地板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2月至今任海象新材办公室主任、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张李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79,510股,持股比例为0.27%。张李强先生是公司股东海宁晶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持股比例为2.42%,除此以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张李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