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24-007
转债代码:113650 转债简称:博22转债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4年1月17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258万股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已于近日完成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4年1 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具了《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法律意见书》。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4年1月8日;
2、授予数量:1,258万股;
3、授予人数:211人;
4、授予价格:5.965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6、本次授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说明
缴款认购期间,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全部放弃认购合计10万股;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部分放弃认购合计2万股;激励对象放弃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合计12万股。
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213人调整为211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270万股调整为1,258万股。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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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本计划的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不超过36个月。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和24个月,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计算。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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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激励对象实际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H10001号验资报告。截至2024年1月9日止,公司收到211名激励对象认购款合计75,039,700元,均为货币出资,其中新增股本12,58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62,459,7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58万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办理,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缪昌文先生、刘加平先生、张建雄先生,公司控股股东为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缪昌文先生、刘加平先生、张建雄先生合计持有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36.41%的股权。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63,200,000股,占授予后公司总股本的37.7%,仍然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授予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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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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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计算、会计处理和成本分摊将按照上述方法进行处理。
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9日
● 报备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验资报告
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24-008
转债代码:113650 转债简称:博22转债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博22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暨转股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授予登记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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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前转股价格:23.65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23.14元/股
● “博22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4年1月22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博特”)于2024年1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向211名员工授予1,258万股限制性股票。详情请见公司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的《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载明的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完成登记。根据转股价调整公式,“博22转债”调整前的转股价为23.6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为23.14元/股。
“博22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4年1月22日。
“博22转债”自2024年1月19日停止转股,于2024年1月22日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24-009
转债代码:113650 转债简称:博22转债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少超过1%,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股份数保持不变,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48.52%。
一、权益变动情况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博特”)于2024年1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向211名员工授予1,258万股限制性股票。详情请见公司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的《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完成登记,公司总股本由420,310,961股增加至432,890,961股。
本次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缪昌文先生、刘加平先生、张建雄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10,0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9.98%。本次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缪昌文先生、刘加平先生、张建雄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10,0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被动稀释至48.5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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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因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导致被动稀释,不会对公司的治理产生实质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后续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