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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公告

2024-0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4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来源

2014年10月31日,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皇氏集团”)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44号《关于核准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李建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曾用名: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交易对手方李建国发行股份35,520,446股及支付现金204,750,000元购买御嘉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已变更为皇氏御嘉影视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14年11月27日。经公司2015年9月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李建国持有的公司股份由35,520,446股变更为99,457,249股。

由于个人债务纠纷,李建国上述所持58,410,000股公司股票于2018年9月12日被司法划转至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名下。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诉讼情况

因李建国向公司出具《解除股份限售之自律承诺函》,承诺在相关条件未全部成就之前不申请解除股份限售,东方证券对该项股票解锁条件存在不同意见,2020年11月,东方证券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公司为其所持公司的限售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本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2022年4月28日、2023年4月25日、2023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1月23日,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通知,东方证券所持有的公司58,410,000股股票已被司法强制解限,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月23日。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见下表: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