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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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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2024-0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4-004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控技术”)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其中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支行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提供的票据管理服务,是对企业客户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池质押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金融机构及额度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金融机构及额度: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支行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表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进行担保。具体每笔担保形式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和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降低管理成本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可将收到的商业汇票存入合作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由合作金融机构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减少管理风险,降低管理成本。

2、平衡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持票量与用票量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实现公司内部票据的统一管理和统筹使用,按需进行额度调剂,有利于解决公司与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持票量与用票量不均衡的问题,全面盘活票据资产。

3、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将尚未到期的部分存量票据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总额的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金融机构开立票据池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票据池保证金账户,对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商业汇票作质押,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金融机构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金融机构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提请股东大会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表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盘活公司票据资源,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特此公告。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4-007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月26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21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翘楚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盘活公司票据资源,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本次对外投资遵循自愿、公平和公开的原则,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及条件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4-008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2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09号中控科技园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20日

至2024年2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或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4年2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到公司证券部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2月7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09号中控科技园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的方式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钟菲、王帆

联系电话:0571-86667525

传真:0571-81118603

电子邮箱:ir@supcon.com

特此公告。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2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4-005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交易概述: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控技术”或“公司”)与关联方宁波云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云熠”)共同向浙江人形机器人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人形机器人”或“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448.2759万元人民币认缴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448.2759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44.40%股权;宁波云熠拟以313.7931万元人民币认缴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313.7931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宁波云熠将持有标的公司9.62%的股权;出资形式为货币。

● 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现有股东均放弃对本次交易的优先认购权等优先权利。

● 本次对外投资系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

1、投资风险:本次交易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交易的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标的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项目经过了审慎论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及发展。虽然投资项目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行业竞争状况加剧、项目实施过程中某些不可预见因素等导致项目延期或无法完整实施,或者投资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收益的可能性。如果标的公司不能及时开发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以及把握市场发展趋势,成功拓展新产品市场,项目可能经济效益不达预期甚至短期内无法盈利,进而对各出资方产生不利影响。

2、研发产业化不达预期的风险:标的公司处于研发初创阶段,前期资产及研发投入需求较大,但研发成果转化及市场开拓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存在研发产业化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3、业务协同不及预期的风险:标的公司能否持续保持技术优势、双方业务合作能否持续开展并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具有不确定性,存在公司与标的公司在人形机器人领域的协同效应未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公司业务后续进展,积极防范和应对业务拓展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与关联方宁波云熠共同向浙江人形机器人进行增资,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448.2759万元人民币认缴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448.2759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44.40%股权;宁波云熠拟以313.7931万元人民币认缴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313.7931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宁波云熠将持有标的公司9.62%的股权。本次对外投资协议尚未签署,最终浙江人形机器人的股东构成、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等协议内容以各方实际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宁波云熠目前尚处于设立阶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褚健先生拟为其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系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关联交易的金额为1,448.2759万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包含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褚健先生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褚健先生拟为宁波云熠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对外投资系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1、关联人基本信息

宁波云熠目前处于筹备设立阶段,注册地址拟为宁波市海曙区南门街道甬水桥科创中心1号C区9楼(901-1)室,注册资本拟为100万元,股权结构拟为褚健持股99%、杭州闻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

2、关联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的说明

关联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标的为浙江人形机器人44.40%的股权,系通过货币出资方式取得,交易类型属于《上市规则》中的“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人形机器人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3MAD8YHJ198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克温

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3-12-21

营业期限:2023-12-21至无固定期限

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甬水桥科创中心1号C区4楼402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宁波领跑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0%、宁波领智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8%、宁波领行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2%。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标的公司成立时间较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暂无财务数据。

(三)本次交易前后的出资比例

本次关联交易前后,浙江人形机器人的股东及持股比例变化如下:

目前宁波领跑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领智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领行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实缴出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协议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增资完成后,宁波领跑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领智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领行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核心技术团队同一控制下企业,持股比例合计为45.98%,因此浙江人形机器人不纳入中控技术合并范围。

(四)其他说明

浙江人形机器人成立于2023年12月21日,在宁波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致力于开展人形机器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培育孵化一系列人形机器人的硬核成果,对标国际领先人形机器人,完善人形机器人核心零部件与整体关键技术。浙江人形机器人聚集了一批国内人形机器人领域顶尖高层次人才,核心技术团队在所处领域已取得了一系列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创新成果,初步形成了集材料、驱动、感知、控制与人工智能为一体的研发人形机器人的研发创新体系,在部分领域已经实现了产业化。核心技术团队在高水平期刊和顶会发表论文100余篇,获得国家发明专利60余项、国际发明专利3项及参与制定国家标准2项,培育了电力巡检机器人、智能物流机器人等新产品,曾获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等。核心技术团队在国内人形机器人研究与技术开发水平上当前处于国内领先,部分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人形机器人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资产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浙江人形机器人现有股东宁波领跑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领智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领行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现有股东”)同意放弃对本次增资所享有的优先认购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人形机器人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其他失信情况,其资信状况不影响公司本次增资行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交易各方均按照1元/股注册资本的出资价格,以货币认缴出资。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交易各方进行充分协商,并综合浙江人形机器人的技术及团队实力、所在领域市场潜力等因素决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一(投资方):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二(投资方):宁波云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一:宁波领跑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二:宁波领智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三:宁波领行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交易价格

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500万元增加至3,262.069万元,投资方以现金方式共出资1,762.069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762.069万元。

3、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在公司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且在确认本协议第二条及本条所载事项实现后(以孰晚者为准),按照本协议要求将全部出资实缴完毕。

4、交付或过户时间安排

各方一致同意,委托标的公司现有经营管理人员办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该手续须自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向甲方提供加盖标的公司公章的变更登记资料复印件。各方应提供办理上述手续所必需的一切资料。

5、投资方权利

(1)各方有义务协助并督促增资扩股后公司办理与本次增资扩股有关的各项工商变更与备案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权结构等。

(2)各方有义务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付其出资,任何一方未按期、足额缴付出资的,视为该方放弃其对标的公司的增资,不享有增资扩股后公司股东权利;同时,已按期、足额缴付出资的各方按其认缴的出资额对标的公司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3)各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向增资扩股后公司委派执行董事、监事和公司管理层进入增资扩股后公司并依法行使职权。

(4)双方同意标的公司引进其他投资者,但应经过股东会决议。

6、生效时间

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7、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未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承诺、保证,或其在本协议中的承诺、保证不真实,均属违约。任何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在收到守约方通知后30日内违约状况仍未改变并补正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违约方应当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为主张权利而发生的必要的诉讼费、律师费等)。

对违约方违约行为的弃权仅以书面形式做出方有效,任何一方未行使或者迟延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弃权。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致力于满足流程工业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需求,着力打造“1+2+N”的智能工厂建设新模式,为传统工厂向自主运行、卓越运营的未来工厂转变指出明确实施路径,描绘崭新的智慧工业蓝图。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多元化,为进一步满足流程工业企业客户对智能工厂提出的新需求,公司拟联合人形机器人领域专家及高端人才,共同培育全行业场景下人形机器人方向的新业务、新技术,及时孵化新公司并抢占市场先机,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目前中控技术已经在国内和国外市场积极进行机器人领域的项目开拓,通过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浙江人形机器人创新中心,基于中控技术积累的产业资源、技术资源为人形机器人的研发孵化提供强有力支撑,结合浙江人形机器人前沿技术研发能力、专利技术及产品积累,中控技术与浙江人形机器人将拟进一步推进产学研创新结合,共同以智能制造上层软件为牵引,深入研究AI技术,结合工业场景需求,实现人形机器人及其衍生智能机器人、核心关键零部件的产业化,真正助力流程工业打造“无人工厂”,实现“关灯作业”。

(二)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综合考量了公司长期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方向,具有积极的战略意义。通过整合外部资源布局人形机器人业务,进一步拓宽公司产业布局,推动公司业务多元化发展,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本次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尚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一致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自愿、公平和公开的原则,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及条件公允、合理,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综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自愿、公平和公开的原则,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及条件公允、合理,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八、风险提示

1、投资风险:本次交易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交易的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标的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项目经过了审慎论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及发展。虽然投资项目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行业竞争状况加剧、项目实施过程中某些不可预见因素等导致项目延期或无法完整实施,或者投资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收益的可能性。如果标的公司不能及时开发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以及把握市场发展趋势,成功拓展新产品市场,项目可能经济效益不达预期甚至短期内无法盈利,进而对各出资方产生不利影响。

2、研发产业化不达预期的风险:标的公司处于研发初创阶段,前期资产及研发投入需求较大,但研发成果转化及市场开拓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存在研发产业化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3、业务协同不及预期的风险:标的公司能否持续保持技术优势、双方业务合作能否持续开展并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具有不确定性,存在公司与标的公司在人形机器人领域的协同效应未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公司业务后续进展,积极参与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积极防范和应对业务拓展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4-006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2023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2月27日出具的《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36号),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8,592.4676万元变更为人民币78,991.5088万元,股份总数由78,592.4676万股变更为78,991.5088万股,上述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完毕。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除修改上述条款内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4-009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控技术”)董事会于2024年1月25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陈欣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欣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陈欣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陈欣先生本人确认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均未出现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辞任的其他事宜须提呈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

鉴于陈欣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中无会计专业人士,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陈欣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陈欣先生仍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欣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陈欣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