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98 证券简称:航天工程 公告编号:2024-005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国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创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创基金)持有公司52,778,523股,约占公司股本的9.85%;股东国创(北京)新能源汽车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国创新能源汽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车基金)持有公司21,420,000股,约占公司股本的4%,以上股东互为一致行动人。
●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2023年7月6日,公司披露了《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国创基金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6,07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新车基金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1,42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国创基金与新车基金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国创基金与新车基金均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
2024年1月26日,公司收到股东国创基金与新车基金《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国创基金与新车基金均未减持公司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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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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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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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大宗交易减持期间为自 2023 年7 月 12 日起至 2024 年 1月 11 日止。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股东国创基金与新车基金基于自身需求及市场情况的变化,未实施减持计划。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不适用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且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股东国创基金与新车基金未减持公司股票。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