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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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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

2024-0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公告编号:2024-003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1)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00.00万元至1,5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15,865.91万元到16,365.91万元,同比减少91.36%到94.24%。

(2)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100.00万元至-5,6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19,801.18万元到20,301.18万元,同比减少139.43%到142.95%。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2022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365.9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201.18万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1、2023年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国内外市场需求疲软,公司业绩受到影响。但公司通过调整产品结构,全年主营业务毛利率保持稳定,预计达到47%。

2、公司继续以市场和技术趋势为导向,扩大产品矩阵,多市场布局。2023年公司持续进行技术和产品创新,加大对研发项目的直接投入和引入优秀的研发技术人才,对应的职工薪酬和其他研发费用增加,全年公司研发技术人员数量同比增长69.37%,研发费用同比增长约93%。

3、公司2023年度产生股份支付费用共3,320.27万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4,320.27万元至4,820.27万元。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779.73万元至-2,279.73万元。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测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尚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公告编号:2024-004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近日,公司收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送达的《关于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变更的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诸旭敏先生(项目合伙人)、陆蕾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伍敏先生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共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由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现签字注册会计师由诸旭敏先生变更为何卫明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由伍敏先生变更为曹佳先生。本次变更后,为公司提供2023年审计服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何卫明先生(项目合伙人)、陆蕾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曹佳先生。

二、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基本情况、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一)基本信息

何卫明先生,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曹佳先生,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0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二)诚信记录

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情况

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