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4-002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获得补助金额:人民币2,405,458.80元(未经审计)
●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划分各类政府补助类型并进行会计处理。上述补助的取得会对公司2023年度业绩产生一定积极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2,405,458.80元(未经审计),占公司 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4.57%。
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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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上述补助的取得会对公司2023年度业绩产生一定积极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的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7日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4-003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中标合同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1月至12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标项目共计16个,均为建筑施工业务合同。详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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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数据为阶段性统计数据,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7日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4-004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审计机构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及支付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的审计服务(包括内控审计)。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审计机构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18号。
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江娟、王绍武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现因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部工作调整,委派余琴琴接替王绍武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江娟和余琴琴。
二、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余琴琴,2015年6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6月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余琴琴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7日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4-005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所投信托计划完成清算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信托计划的基本概况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继续认购信托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宁波汇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浩投资”)作为一般委托人及一般受益人,出资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认购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国投”)拟设立的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劣后级份额;本公司承担该信托计划的补仓义务。该信托计划可分期设立,产品总规模不超过18亿元,优先、劣后比例不超过1:1。
信托计划分两期设立,分别为“陕国投·聚财2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聚财2号信托计划”)及“陕国投·聚财3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聚财3号信托计划”),汇浩投资分别认购劣后级份额5亿元及4亿元。两期信托计划除规模区别以外,其他合同条款均为一致,存续期均为两年。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2021年12月4日及2022年1月20日披露的公告临2021-050号、临2021-055号及临2022-001号。
二、信托计划的清算情况
聚财2号信托计划于2021年12月3日设立,根据信托合同的相关约定,于2023年12月3日到期终止,具体清算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披露的公告临2023-054号。
聚财3号信托计划于2022年1月19日成立,根据信托合同的相关约定,于2024年1月19日到期终止。陕国投于2024年1月25日出具了《信托管理运用及清算报告书》(以下简称“《清算报告》”)。
根据《清算报告》,截至聚财3号信托计划终止日,信托财产支付完信托费用(含受托人信托报酬、保管费及投资顾问费)以及优先受益人信托利益和信托本金,并向风控补仓资金追加方返还累计追加但未取回的追加风控补仓资金之后,归属于一般受益人的信托利益为214,877,935.67元(含证券资金账户200元和信托保障基金7,974,000.00元)。
本次实际分配的一般受益人信托利益为206,903,735.67元,陕国投已于2024年1月22日向汇浩投资支付了上述信托利益。剩余信托财产将于保障基金变现后向一般受益人进行二次分配,具体金额以实际变现金额为准。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经初步测算,聚财3号信托计划从认购到终止清算累计亏损约18,512.21万元,其中,2023年度亏损约6,001.72万元,相应使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约6,001.72万元;2024年第一季度亏损约1,319.69万元,相应使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约1,319.69万元。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