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360 证券简称:南矿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8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9:15一15:00。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顺山。
5、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红湾大道300号研试中心三楼。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22日(星期一)。
8、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数共14人,代表公司股份146,083,4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0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46,018,75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1.577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4,69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317%。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9人,代表股份14,849,7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93%。
3、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部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6,082,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2%;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848,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6,082,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2%;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848,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848,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19%;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848,5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崔宏川律师、戴余芳律师现场见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001360 证券简称:南矿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9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22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顺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更好地适应公司的发展规划和管理需要,进一步优化内部管理体系,提高管理决策效率和管理水平,提升公司运营效率,保障公司战略规划的有效落实,公司拟对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该子公司名称拟为“NMS INTERNATIONAL HOLDING PTE.LTD. ”(中文名:南矿集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具体以新加坡公司注册主管机构核定的名称为准),投资总额不超过300万美元(公司根据需要分期投入),子公司成立后将主要从事贸易、制造、研发及对外投资等业务。同时为确保本次对外投资事项能够顺利实施,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执行与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文件,并办理或在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其他人员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001360 证券简称:南矿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0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更好地适应公司的发展规划和管理需要,进一步优化内部管理体系,提高管理决策效率和管理水平,提升公司运营效率,保障公司战略规划的有效落实,公司决定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和优化。
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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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