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解除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解除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绍兴诚锋实业有限公司函告,获悉其所持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已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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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0年12月21日,绍兴诚锋实业有限公司将所持19,861,031股公司股份质押给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后因公司于2021年6月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股本4股的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该部分自动追加质押后的质押股份数增至27,805,443股。2022年6月16日,绍兴诚锋实业有限公司将所持7,976,579股公司股份补充质押给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故本次解除质押前,绍兴诚锋实业有限公司累计已质押股份为35,782,022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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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基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锁定的15,928,516股高管锁定股。
注2: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备查文件
1、绍兴诚锋实业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解除部分股份质押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部分解除质押登记);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获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专利证书基本情况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锋龙股份”)及全资子公司杜商精机(嘉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杜商精机”)、控股子公司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龙电气”)、控股子公司绍兴毅诚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诚电机”)于2023年度取得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美国专利商标局颁发的共计22项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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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的专利权期限为20年,自专利申请日起算;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期限为10年,自专利申请日起算。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专利权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有利于推动公司持续创新能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