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4-002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1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1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袁敏民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保持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袁敏民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及召集人为: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袁敏民、陶建中、毛成烈。主任委员:袁敏民。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陶建中、陈嘉琪、袁敏民。主任委员:陶建中。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陈嘉琪、陶建中、眭鸿明。主任委员:陈嘉琪。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眭鸿明、陈嘉琪、袁敏民。主任委员:眭鸿明。
上述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保持一致。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全部委员均未兼任公司高管,且主任委员(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第六届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选举公司第六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为:
1、总经理:袁敏民先生
2、财务负责人:董红女士
3、副总经理:毛成烈先生、周宝明先生、汪东先生、张亮先生
4、董事会秘书:毛成烈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潘璠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保持一致。上述人员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以及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董事会秘书毛成烈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潘璠女士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4-003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月26日在无锡市新吴区新辉环路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21日通过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勇杰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夏勇杰先生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等
监事会同意选举夏勇杰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保持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4-004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监事会主席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证券事务代表;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监事会主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选举袁敏民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保持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及主任委员(召集人)为: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袁敏民、陶建中、毛成烈。主任委员:袁敏民。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陶建中、陈嘉琪、袁敏民。主任委员:陶建中。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陈嘉琪、陶建中、眭鸿明。主任委员:陈嘉琪。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眭鸿明、陈嘉琪、袁敏民。主任委员:眭鸿明。
上述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保持一致。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全部委员均未兼任公司高管,且主任委员(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简历详见附件)
二、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情况
选举夏勇杰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保持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三、聘任公司第六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选举公司第六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为:
1、总经理:袁敏民先生
2、财务负责人:董红女士
3、副总经理:毛成烈先生、周宝明先生、汪东先生、张亮先生
4、董事会秘书:毛成烈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潘璠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保持一致。上述人员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以及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董事会秘书毛成烈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潘璠女士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0-85217779
传真:0510-80297981
邮箱:lxwzqb@etek.com.cn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区新辉环路8号 力芯微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7日
附件:
袁敏民先生:1965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工程师。1989年7月至2000年1月,任中国华晶电子集团公司中央研究所设计工程师、研究室副主任;2000年1月至2002年2月,任无锡华晶矽科微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5月就职于公司,现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并在控股股东亿晶投资、全资子公司中盛昌、控股子公司矽瑞微、控股子公司钱江集成电路任董事长,在控股孙公司迈尔斯通任执行董事,在江苏省半导体行业协会任副理事长,在无锡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任会长,在无锡市新吴区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任常务委员。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袁敏民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807,222股,占公司总股本11.08%;并与汪东、毛成烈、佴东辉、张亮、汤大勇、周宝明、汪芳作为一致行动人即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无锡亿晶投资有限公司84.30%股权,并通过亿晶投资间接持有公司36.48%的股权;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毛成烈先生:1970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工程师。1992年8月至2000年1月,任中国华晶电子集团公司设计工程师;2000年1月至2002年2月,任无锡华晶矽科微电子有限公司设计经理。2002年5月就职于公司,现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在控股股东亿晶投资任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毛成烈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692,910股,占公司总股本4.26%;并与袁敏民、汪东、佴东辉、张亮、汤大勇、周宝明、汪芳作为一致行动人即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无锡亿晶投资有限公司84.30%股权,并通过亿晶投资间接持有公司36.48%的股权;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陶建中先生:1962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1983年8月至1986年2月,任电子工业部1424研究所技术员;1986年3月至1999年8月,历任电子工业部第24研究所无锡分所技术员、研究室副主任、主任,所长助理;1999年9月至2002年3月,历任信息产业部电子第五十八研究所研究员级高工、所长助理、副所长;2019年1月至今,任东南大学无锡校友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2022年4月至2022年5月,历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八研究所研究员级高工、副所长、资审委副主任; 2022年3月至今,任江苏省半导体行业协会监事;2022年12月至今,任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顾问;2023年3月至2023年11月,任天水七四九电子有限公司高级技术专家;2023年11月至今,任吉姆西半导体科技(无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陶建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眭鸿明先生:(曾用名眭红明),1964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85年7月至1998年7月,历任淮阴市检察院书记员,淮阴工学院宣传部副部长、社科部主任、副教授;1998年7月至2001年4月,任南京师范大学经法院副教授;2001年4月至2020年12月,历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院党委书记;2021年1月至今,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眭鸿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嘉琪女士:1989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与金融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至2016年,任英国赫瑞奥特瓦特大学《财务管理》课程讲师助教;曾受英格兰银行邀请,在伦敦政治与经济学院大讲堂就市场流动性风险管理发表演讲。在英从教期间带领研究生参加伦敦证交所和彭博社实践项目;2017年至今,历任江南大学商学院金融系讲师、副教授;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嘉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夏勇杰先生:1981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工程师。2003年7月就职于公司,主要从事研发工作,现任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设计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勇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无锡亿晶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73,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周宝明先生:1962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高级工程师。1983年9月至2000年1月,任中国华晶电子集团公司工程师;2000年1月至2003年3月,任无锡华晶矽科微电子有限公司销售部长等职务;2003年3月就职于公司,现担任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并在控股股东亿晶投资任董事,全资子公司中盛昌任董事、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周宝明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692,910股,占公司总股本4.26%;并与袁敏民、毛成烈、佴东辉、张亮、汤大勇、汪东、汪芳作为一致行动人即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无锡亿晶投资有限公司84.30%股权,并通过亿晶投资间接持有公司36.48%的股权;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汪东先生:1975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1996年7月至2000年1月,任中国华晶电子集团公司设计经理;2000年1月至2002年5月,任无锡华晶矽科微电子有限公司设计经理。2002年5月就职于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现担任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设计所所长、董事,并在控股股东亿晶投资、控股子公司钱江集成电路任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汪东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128,440股,占公司总股本3.09%;并与袁敏民、毛成烈、佴东辉、张亮、汤大勇、周宝明、汪芳作为一致行动人即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无锡亿晶投资有限公司84.30%股权,并通过亿晶投资间接持有公司36.48%的股权;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亮先生:1967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高级工程师。1989年9月至2000年1月,任中国华晶电子集团公司工程师;2000年1月至2002年1月,任无锡华晶矽科微电子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等职务;2002年5月就职于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现担任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并在控股股东亿晶投资任董事,在控股子公司矽瑞微担任董事、经理、在控股子公司钱江集成电路和孙公司迈尔斯通担任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亮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无锡亿晶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952,3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043%。并与袁敏民、毛成烈、汪东、佴东辉、汤大勇、周宝明、汪芳作为一致行动人即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无锡亿晶投资有限公司84.30%股权,并通过亿晶投资间接持有公司36.48%的股权;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董红女士:1971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助理工程师。1993年7月至2000年9月,任锡山市燃料总公司会计;2000年9月至2002年7月,任无锡康加物资有限公司主办会计;2002年7月就职于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在控股子公司赛米垦拓任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红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无锡亿晶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48,8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61%。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潘璠女士:1989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中级会计师。2012年7月至2015年11月,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审计员;2015年12月至今就职于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