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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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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4-002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22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各位监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公司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松岭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由不超过12.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17.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增加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4-003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 投资金额:由不超过12.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17.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前次现金管理授权到期之日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1、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现金管理额度增加不构成对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及经营业绩的预测。

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由不超过12.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17.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本次现金管理额度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前次现金管理授权到期之日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财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及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额度由不超过12.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17.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财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五)投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前次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在上述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在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时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由不超过12.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17.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资产收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增加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由不超过12.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17.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增加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