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31 证券简称:农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1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其中董事郑敬敏先生、王小见先生、郑杨柳女士、刘永孝先生及郭世辉先生于会议现场参会并表决,董事袁江先生、段又生先生、金春阳先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参会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各位董事确认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无异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敬敏先生召集,由董事会秘书袁江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慎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的100%。
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基于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及《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现实情况和长远利益;该事项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资金安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项目投资支出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严控风险、确保不影响公司项目投资支出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在上述期限及资金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的100%。
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基于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客观情况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拟和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情形;该事项的实施有助于保障公司经营资金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主营业务开展造成重大风险,亦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上格之路在严控财务风险、经营风险、确保贷款按时偿还的前提下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其指定人员与银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业务;并同意子公司上格之路执行董事依据有关规定并遵照董事会决议组织与银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已经各位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审慎表决通过;列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补充意见和建议,亦不存在对董事会审议结果提出异议的情形。
备查文件:
1、《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31 证券简称:农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3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独立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
经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郭世辉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各位独立董事确认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无异议。与会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慎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所持表决票的10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查,公司现行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措施有效,经营管理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公司基于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及《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现实情况和长远利益;该事项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资金安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项目投资支出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在执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投资风险,防范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情形的发生,确保资金存放安全、使用合规。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公司在严控风险、确保不影响公司项目投资支出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备查文件: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31 证券简称:农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2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监事龙国伟先生、任锦茹女士于会议现场参会并表决,监事卫少安先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参会并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位监事确认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无异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龙国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慎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的100%。
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基于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及《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现实情况和长远利益;该事项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资金安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项目投资支出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监事会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对该事项的审议程序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二、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的100%。
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基于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客观情况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拟和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情形;该事项的实施有助于保障公司经营资金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主营业务开展造成重大风险,亦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监事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上格之路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无异议,对该事项的审议程序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已经各位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审慎表决通过。
备查文件: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31 证券简称:农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证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农心科技”)及全资子公司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格之路”)拟分别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一)授信额度情况
公司及上格之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2024年度拟分别向有关银行申请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流动资金借款等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年内有效。上述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如下:
■
(二)相关条件或内容
1、以上授信额度以相关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2、抵押/担保情况:以上综合授信的取得不涉及资产的抵(质)押担保,不涉及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或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担保、反担保。
如根据银行最终审批结果,取得上述综合授信需提供其他增信或担保措施,而该等措施须经公司有权机构审批通过的,届时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二、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本次公司及上格之路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涉及关联交易情形。
三、实施方式及授权
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其指定人员与银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业务;并同意上格之路执行董事依据《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章程》、参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并遵照本次董事会决议组织与银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业务。
四、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上格之路本次拟向上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尚需相关银行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审批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额度及条件范围内,最终取得的授信额度及条件以相关银行审批结果为准。
若该事项后续实施过程中出现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措施条款变更、资金用途变更等超出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额度及条件的情形,届时公司将严格遵照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上格之路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长远利益,有助于保障公司经营资金需要,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情形;该事项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主营业务开展造成重大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审议程序及有关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上格之路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已经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基于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客观情况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拟和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情形;该事项的实施有助于保障公司经营资金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主营业务开展造成重大风险,亦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上格之路在严控财务风险、经营风险、确保贷款按时偿还的前提下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其指定人员与银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业务;并同意子公司上格之路执行董事依据有关规定并遵照董事会决议组织与银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基于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客观情况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拟和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情形;该事项的实施有助于保障公司经营资金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主营业务开展造成重大风险,亦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监事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上格之路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无异议,对该事项的审议程序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31 证券简称:农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农心科技”)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严控风险、确保不影响公司项目投资支出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事宜的决议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上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经审议批准的资金额度。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项目投资支出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使用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该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经审议批准的资金额度。
(三)投资品种
公司在经审议批准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用于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拟选择的现金管理产品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较高的产品;
2、流动性好、中低风险(风险等级不超过R3级)的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决议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六)实施方式及授权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在上述期限及资金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如需要),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关联交易管理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涉及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或担保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把控交易过程管理,做好关联方识别及关联交易控制。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九)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控风险,审慎选择投资产品,确保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1、虽然公司对拟投资的现金管理产品均严格执行投资风险评估流程,但是因受到宏观经济环境、金融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仍存在本金亏损或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2、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公司相关责任部门将在上述期限及资金额度范围内,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现金管理,存在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3、公司在进行现金管理过程中,存在所投资的现金管理产品的发行主体发生违约、信用状况及经营情况恶化等信用风险;
4、公司在进行现金管理过程中,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控制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执行拟投资产品的风险评估程序,审慎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负责具体实施的部门,将建立相应管理台账,实时分析和跟踪所投资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规避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履行监督职能,对公司现金管理事项及内部操作和控制程序进行审计和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内部操作和控制程序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查或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符合公司现实情况和长远利益,该事项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资金安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项目投资支出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一贯的会计政策,根据不同类型的现金管理产品或现金管理方式,做好会计核算工作。
五、审议程序及有关意见
公司2024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已经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的实施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审议和表决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查,公司现行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措施有效,经营管理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公司基于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及《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现实情况和长远利益;该事项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资金安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项目投资支出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在执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投资风险,防范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情形的发生,确保资金存放安全、使用合规。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公司在严控风险、确保不影响公司项目投资支出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基于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及《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现实情况和长远利益;该事项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资金安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项目投资支出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严控风险、确保不影响公司项目投资支出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在上述期限及资金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基于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及《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现实情况和长远利益;该事项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资金安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项目投资支出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监事会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对该事项的审议程序无异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农心科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农心科技就此事宜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农心科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