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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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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8版)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796.84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39.62万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其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募投项目的使用用途和实施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已出具了《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4】D-0020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腾达科技编制的《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腾达科技截至2024年1月23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4】D-0020号);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1379 证券简称:腾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腾达科技”)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腾达紧固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达江苏”)进行增资及提供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不锈钢紧固件生产及智能仓储基地建设项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8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6.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128.2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771.77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月15日划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4】D-0001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首次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6,771.77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84,918.39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三、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鉴于募投项目“不锈钢紧固件生产及智能仓储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腾达江苏,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对腾达江苏进行增资,公司仍持有腾达江苏100%的股份。

此外,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腾达江苏提供借款,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期限为3年。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资金可滚动使用,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计算。公司将就借款具体事宜与腾达江苏签署《借款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实施借款的具体事宜。

四、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1MA7MG3TN8A

2.公司名称:腾达紧固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兴化市戴南镇金桥大道东侧5号

5.法定代表人:林刚

6.成立日期:2022年3月30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紧固件制造;紧固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情况:公司直接持有腾达江苏100%股权,腾达江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财务情况: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腾达江苏资产总额2,074.92万元,净资产2,025.61万元,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24.39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腾达江苏资产总额4,162.46万元,净资产2,477.66万元,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2.05万元。

10.是否为失信执行人:否。

五、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腾达江苏增资和提供无息借款是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有序推进。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后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本次增资及借款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公司已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已与保荐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开户银行、全资子公司腾达江苏共同签订相应《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的募集资金建立专户存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腾达江苏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亦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向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腾达江苏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腾达江苏100%的股份。此外,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向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腾达江苏提供无息借款,期限为3年。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资金可滚动使用,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计算。公司将就借款具体事宜与腾达江苏签署《借款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实施借款的具体事宜。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有利于募投项目按时达到规划使用状态。本次增资和提供借款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腾达江苏进行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3.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腾达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借款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1379 证券简称:腾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票据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腾达科技”)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票据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票据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8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6.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128.2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771.77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月15日划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4】D-0001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首次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6,771.77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84,918.39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二、使用票据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在后续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票据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由采购部或相关经办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征求财务部意见,确认可以采取承兑汇票等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先期已签订的募投项目相关采购合同及基础建设合同的,根据合同规定采用票据方式支付。

(二)具体办理支付时,由经办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履行付款审批程序。

(三)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付款合同,对合同金额和付款方式审核无误后,按照审批通过的付款申请单履行票据支付,并建立对应台账。

(四)公司财务部门建立专项台账,按月编制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汇总明细表。

(五)财务部门按月定期填制置换付款申请单,并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审批程序履行审批程序。在审批通过后,将使用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同时通知保荐人。

(六)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应当对相关事项予以配合。如发现存在票据支付与置换不规范等现象,公司应积极更正。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票据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票据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认为公司使用票据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上述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规范的操作流程。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票据支付等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票据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本次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票据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使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票据等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腾达科技本次使用票据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公司使用票据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使用票据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票据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1379 证券简称:腾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3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腾达科技”)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8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6.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128.2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771.77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月15日划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4】D-0001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首次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6,771.77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84,918.39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系公司基于实际经营需要,针对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而做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6,771.77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84,918.39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腾达科技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1379 证券简称:腾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2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

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腾达科技”)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8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6.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128.2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771.77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月15日划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4】D-0001号)。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0,000万元,股份总数由人民币15,000万股变更为人民币20,00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1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结合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公司类型的变更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对《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并将名称变更为《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主要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主要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变更、《公司章程》修订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一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上述事项的工商登记变更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章程》(2024年1月)。

特此公告。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