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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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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2024-01-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24-015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今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投控”)通知,新华投控以其直接持有公司的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可交换债券”)将于2024年2月5日进入换股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股5%以上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新华投控已于2023年8月2日完成本期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发行规模6.00亿元,期限为3年期,发行时票面利率为0.10%,债券简称“23新华EB”,债券代码“137179.SH”,标的股票为公司A股股票,本期可交换债券换股价格为33.29元/股,换股期限为2024年2月5日至2026年7月27日。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华投控持有公司股份 54,099,870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42%,其中通过“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持有27,049,935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21%。进入换股期后,本期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以及实际换股数量等均存在不确定性,假设全部23新华EB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交换债券以本期可交换债券发行公告中约定的换股价格全部用于换股,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期可交换债券的换股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