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4-012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含本数)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7楼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 汪东颖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23日(星期二)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7人,代表股份数为590,073,54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9559%。截至2024年1月23日,本公司共有股东人数32,740名,其中机构股东人数4,471名,个人股东人数28,269名(不包含融资融券股东人数)。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人,代表股份数为476,301,4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3.866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62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113,772,0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0895%。
4、中小投资者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6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179,979,6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797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66,207,5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743%;
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2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113,772,0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0895%。
5、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的议案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全面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90,047,0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5%;反对2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9,953,1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3%;反对2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76,757,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097%;反对3,222,1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903%;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6,757,4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97%;反对3,222,1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关联股东珠海赛纳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76,769,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164%;反对3,210,1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836%;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6,769,4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64%;反对3,210,1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关联股东珠海赛纳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76,769,9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167%;反对3,209,6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833%;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6,769,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67%;反对3,209,6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关联股东珠海赛纳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90,047,0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5%;反对2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9,953,1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3%;反对2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6,766,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6587%;反对13,212,8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3413%;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6,766,7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587%;反对13,212,8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珠海赛纳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6,766,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6587%;反对13,212,8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3413%;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6,766,7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587%;反对13,212,8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珠海赛纳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6,758,9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6543%;反对13,220,6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3456%;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6,758,9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543%;反对13,220,6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珠海赛纳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87,467,3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83%;反对2,606,1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417%;弃权5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7,373,4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19%;反对2,606,1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80%;弃权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伟涛、梁嘉怡
3、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代章)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