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及其控制的企业
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股票代码:002341 公告编号:2024-005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及其控制的企业
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廖垚先生及深圳市上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10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及其控制的企业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基于对公司新材料领域业务增长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廖垚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深圳市上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元资本”)计划自2023年10月27日起六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 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此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上
述增持主体尚未实施增持。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廖垚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上元资本。
2、 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截至目前,廖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4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上元资本持有公司股份3,72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新材料领域业务增长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增持公司股票。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廖垚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上元资本本次增持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3年10月27日起六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公司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5、相关承诺: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增持计划实施进展
截至目前,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本次计划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增持主体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6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真实、准确、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预计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预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预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子公司对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非流动性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拟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预计金额
经公司初步测算,对2023年末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预计不超过36,000万元,明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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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4、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算:2023年度公司拟计提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金额预计不超过3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预计不超过0.24%;2023年度公司拟计提的合同资产减值准备金额预计不超过4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预计不超过0.32%;2023年度公司拟计提的其他应收款项减值准备金额预计不超过2,3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预计不超过1.87%。
2、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可变现净值;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制造类公司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经测算:2023年度公司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预计不超过5,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预计不超过4.06%。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截至目前,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并基于谨慎性原则, 2023年度公司拟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金额预计不超过2,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预计不超过1.62%;2023年度公司拟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金额预计不超过1,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预计不超过0.81%;2023年度公司拟计提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金额预计不超过25,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预计不超过20.28%,。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预计不超过36,000万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36,000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预计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不超过36,000万元。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41 证券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7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亏损□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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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重要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3年公司的经营业绩受多种因素影响,其中主要原因如下:
1、2023年公司进一步贯彻向新材料业务聚焦的发展战略,非材料类业务战略性收缩,导致公司整体营业收入规模较上年同比有所下降;
2、受市场价格波动及公司市场竞争策略调整的影响,毛利率同比降低;
3、本着审慎性原则,公司对期末各项资产初步评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进行调整,对净利润造成一定影响。
2023年公司新能源材料业务把握住新能源汽车行业高速增长的机会,积极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压力,与国内外主流厂商建立良好合作关系,采取有效的市场竞争策略,成功进入国内龙头新能源车企供应链并实现大批量供货;光电材料业务凭借持续的研发投入和工艺积累,面对国产化替代的市场需求,积极开拓在国内主流厂商的产品验证,多款核心产品如盲孔OCA、支撑膜、折叠OCA、折叠保护膜等成功打入国内主流终端厂商和屏厂的供应链,为光电材料业务后续的放量供货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新材料业务收入占2023年三季度营业收入的77.85%,公司新材料发展战略初见成效。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