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816 证券简称:*ST和科 公告编号:2024-003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1月1日一2023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
■
注:①本公告中的“元”均指人民币元;②扣除后营业收入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预沟通,双方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主要原因一方面系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和科达超声设备有限公司冲回递延所得税资产,另一方面系对珠海汇添富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四、风险提示
公司已于2023年4月28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11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9.3.7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2023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可能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16 证券简称:*ST和科 公告编号:2024-004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28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11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5条“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4.6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为提升风险揭示效果,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披露本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107.05万元,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6,866.73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规定,公司2022年度财务指标触及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情形。自2023年4月28日起,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和科达”变更为“*ST和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11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9.3.7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若公司2023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可能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其他事项
1、公司同日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3),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范围为-7,800万元至-5,500万元、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范围为-9,500万元至-7,200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范围为11,600万元至14,8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范围为11,000万元至14,2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年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为2024年4月29日,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在年度报告披露前,公司将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若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前或者之后的净利润为正值或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高于1亿元,且不存在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2023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公司相关风险警示撤销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