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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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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
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4-0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24-014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

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该事项公司已于2024年2月1日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1月31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情况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24-015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有关法律法规允许本次可实施回购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1日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2月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078,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617%,成交最高价为11.57元/股,最低价为11.05元/股,已支付总金额为35,147,441.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