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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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进展公告

2024-0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债券代码:118015 债券简称:芯海转债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4年2月7日收盘,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92,506股,占公司总股本142,425,592股的比例为1.0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9.66元/股,最低价为22.2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171,692.9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2月7日收盘,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92,506股,占公司总股本142,425,592股的比例为1.0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9.66元/股,最低价为22.2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171,692.9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