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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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股份暨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提示性公告

2024-0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股份暨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2月7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黎福超先生《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黎福超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价值和广大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采取措施切实“提质增效重回报”,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黎福超先生提议公司综合考虑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的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

二、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及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所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出售。

3、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

5、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三、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黎福超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四、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黎福超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的承诺

黎福超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推进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六、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其他相关行动

(一)聚焦主业,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

公司将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布局,聚焦新能源电驱齿轮及混动曲轴等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拓展原有优势传统产品和市场的同时,坚持由配套传统燃油车产品向配套新能源汽车产品转型的战略方向,不断优化产品和客户结构;聚焦高质量发展,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加快技术研究和新技术领域产品开发、强化营销策略、持续优化客户结构,并采取降本增效等举措,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

(二)注重投资者回报

公司严格执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政策,积极回报投资者。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每年度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50%。最近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累计现金分50,612.89万元,占最近三年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6.67%。

未来,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认真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坚定落实股东回报计划,积极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工作,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交流会、投资者开放日活动、接待现场调研、投资者热线电话等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在合规的前提下让投资者全面及时地了解公司发展战略、商业模式、经营状况等情况,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可。

公司将持续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具体举措,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股价的长期稳定。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