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董事长2023年度分红事宜提议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2024-017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董事长2023年度分红事宜提议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2月7日收到公司董事长胡季强先生提交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分红事宜提议的函》(以下简称:《提议函》)。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
提议人为公司董事长胡季强先生。胡季强董事长现直接持有公司3.99%股份,并与其一致行动人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元中和生物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共计持有本公司14.12%股份,合并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二、《提议函》主要内容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的行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基于对中国中药大健康产业及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为提高股东回报,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结合公司未分配利润情况,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胡季强董事长提议:以公司2023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提议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胡季强董事长提请公司董事会就本项提议予以研究,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确定,其本人承诺将在相关会议审议该事项时投“赞成”票。
三、董事会有关说明
公司收到胡季强董事长提议函后,结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和盈利能力进行初步分析,认为该提议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公司将于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结束后,就2023年度分红事项拟定预案,并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因经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的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因此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日尚在回购期间,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将以公司2023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
四、有关风险提示
胡季强董事长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分红事宜的提议,尚需经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