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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024-0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4-007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因个人资产规划需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金章先生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向陈国铠先生(二者系父子关系)持有100%份额的并由泽丰瑞熙私募证券基金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泽丰广鑫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泽丰广鑫1号基金”)转让不超过2,693,461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00%。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金章先生已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向泽丰广鑫1号基金转让2,693,461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0%。本次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 本次股份转让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外部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计划概述

因个人资产规划需要,陈金章先生拟在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5月4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2,693,461股公司股份给陈国铠先生持有份额为100%并由泽丰瑞熙私募证券基金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泽丰广鑫1号基金,陈金章先生与陈国铠先生系父子关系。陈金章先生已与泽丰广鑫1号基金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确认泽丰广鑫1号基金为陈金章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本计划实施前,陈金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056,2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5%。陈国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泽丰广鑫1号基金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计划实施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金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泽丰广鑫1号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

二、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陈金章先生的《关于向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陈金章先生于2024年2月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泽丰广鑫1号基金内部转让公司股份2,693,4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00%。本次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内部转让的基本情况

2、转让股份来源及性质

本次内部转让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23年5月9日上市流通。

3、本次股份内部转让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注:(1)占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中的任一日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本次内部转让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转让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金章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不会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外部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